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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4 11:59
单位名称 吴堡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宏观调控粮食市场全县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搜集和发布国内外粮食市场信息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人事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粮食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格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事处新建街37号
法定代表人 薛晓勇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吴堡县粮食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万元 5.5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主要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2021年5月10日,市领导小组对我县政策性粮油进行检查,我单位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并制定了《2021年吴堡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实物检查检测小麦2500吨、面粉47吨、大米62吨、食用油93吨。根据领导小组提出的建议及问题,我单位积极配合,落实整改,按时上报。二是大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举行了“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和“科技助力节粮减损创新保障优粮供给”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爱粮节粮宣传彩页2500余份。配合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妇女联合会在吴堡县中心广场举行了《世界第41个粮食日》宣传,在活动中悬挂主题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粮食政策法规、爱粮节粮、科学用食、安全储粮、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节粮、爱粮、惜粮”新风尚。三是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榆林市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1〕200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动履职担当,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我单位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食安大队,在全县开展粮油安全大检查,共检查粮油店31家,发现问题就地整改。通过这次联合检查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粮食市场秩序,严防过期食品流入市场,确保我县人民吃上放心粮。四是认真做好储备粮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仓管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了县级储备粮的安全储存。现全县储备面粉47吨、大米62吨、食用油93吨、原粮(小麦)500万斤。五是认真做好粮食流通应急点工作。通过上门服务,全面统计全县范围内粮油经营者,落实粮食应急点7个,确保全县粮食供应的安全。六是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榆政发改发(202133号)和县纪委《关于印发昊堡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吴纪发[2021)27号)、吴政发改科技发【2021】95号《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配合县巡察办深入开展我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现阶段,我们地方储备与主管部门紧密融合起来在粮食轮换周期范围内实施自主轮换,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以提高轮换经营效率、保证一定的储备规模为前提条件,从而实现顺价售出以及增加盈利水平的目的。确保地方储备单位良好的经济效益,政府较高的社会效益。目前,在农村开展储备点,为农户提供专业方面的服务,利于群众,服务于群众,方便群众对粮油的购买,也在另一方面提高了单位企业的效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粮食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管理职能偏弱等。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明年工作打算:一、认真做好县级储备粮和成品粮油的保管工作,为粮食安全提供保障。二、抓住“世界粮食日”契机,积极组织开展“爱粮节粮”和粮食法律法规规章等宣传活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新担当精神,敢为新时代的楷模,积极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粮食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吴堡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中心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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