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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城关地区土地管理所
千阳县城关地区土地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2-03-04 10:29
单位名称
千阳县城关地区土地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关地区国有土地管理、执法。
住所
千阳县城东大街14号
法定代表人
冯海波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国土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5万元
2.38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城关地区土地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牢固树立自然资源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意识,以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为前提,以积极开拓的工作思路和主动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强化内部管理;着力夯实基础业务,全力履行管理职责;严格土地执法,落实巡查责任,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管控结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以建党一百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和“三学四懂七提高”专题活动为契机,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继续抓好内部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打造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管理型、创新型国土队伍。制定了学习计划,即:学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等内容,学习笔记每人达到5000字,心得体会3篇。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单位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文件指示,严格落实执法监察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落实了巡查主体,确定了包片责任人,实行了县、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了及时报告制度和乡(镇)政府联合巡查,联合执法新模式,全年累计动态巡查11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人次,调查调解处理群众纠纷3宗,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处理违法行为3起,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次,取缔非法运营煤场2家,关闭粘土砖厂1家,砂厂1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走势良好,2021年度违法用地用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局里安排的其他工作。参加了创文办安排的创建文明县城的卫生清扫执勤及文化广场十字交通执勤工作;参加了局里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单位门前卫生区打扫工作。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形成了广泛社会共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有了深刻认识,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氛围全面形成,违法违规用地大幅减少,信访总量大幅降低。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广大群众的依法用地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只争朝夕、务实重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城关地区土地管理所发展新篇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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