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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2-03-04 10:23
单位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实施监督,确保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承担全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监督、行政执法、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指导定点屠宰和打击私屠乱宰违法行为等职责。
住所 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27号
法定代表人 吴军明
开办资金 42.9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14万元 33.64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规范使用印章、证书。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1、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督促规模养殖场做好生物安全防控及养殖档案建立。一是对养殖场做好兽用抗菌抗生素及休药期整治工作;二是规模场全面推行养殖档案;三是严格做好养殖场备案日常监管工作。截止12月底指导全区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散养户共1009家,对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45个规模养殖场检查100余次,出动监管人员280余人次。2、加强屠宰场检疫监管,确保上市动物产品安全。一是加强了屠宰场对“瘦肉精”及兽药残留检测项目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全区屠宰场检疫生猪23240头,牛羊5666头,按比例“瘦肉精”牛羊共抽检了169头,兽药残留共抽检了38头,“瘦肉精”猪共抽检了697头,兽药残留共抽检了48头,抽检牲畜全部阴性。二是抽检了全区肉品经营户10余户,未发现注水肉、病害肉及无检疫合格证明和无定点屠宰专用章的白条肉;2021年度检查定点屠宰场20余次,出动人员50余人次,确保了全市人民食肉安全。三是充分以各种宣传活动为契机,发放《屠宰企业新冠病毒防控指南》等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切实从源头上增强群众意识,同时为调运畜禽提供便利。3、继续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我区。一是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拉起防止疫情传入屏障;二是全面加强屠宰检疫监管,杜绝疫情传入传出。三是加强生猪牛羊经纪贩运人和拉运车辆管理备案工作。2021年全区共备案生猪经纪贩运人42人,生猪及牛羊运输车辆96辆。4、加强兽药、饲料管理,净化投入品市场。强化饲料生产监管、流通环节监管、使用环节的监管。2021年对辖区内的两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12次,配合全区“百日行动”活动,共对辖区内22家兽药饲料门店,检查120余次,出动人员360人次。5、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生鲜乳运输环节的管理;对奶牛养殖小区及鲜奶运输车辆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2021年对14个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50余次,出动人员150余人次。6、加大动物诊疗场所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许可条件、执业兽医师注册、兽药使用、开具处方笺等方面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规范了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高了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服务水平。日常监督检查辖区内动物诊疗门店9家,检查40余次,出动人员120余人次。7、扎实开展产地检疫和落地报检工作。加强报检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检疫工作,督促车辆做好消毒,认真查看车辆备案、养殖场备案和经纪人备案,积极开展落地报检宣传,增强养殖户落地报检意识。2021年全年产地检疫生猪435357头,牛6006头,猫犬11472只,禽类240680羽。8、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确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规范处理。加大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屠宰场或货主落实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2021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3000余公斤。9、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票证管理,确保票证章标志合法使用。安排专人负责票证章的管理,建立“专人、专库、专账”管理制度,严格领用、保管、发放和回收程序,严厉打击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违法行为,确保了证章标志的合法使用,一直无票证违法行为发生。10、动物防疫集中清洗消毒周专项行动。临渭区严格按照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安排,共消毒清洗养殖场130家,屠宰场3家,饲料场2家,车辆30辆,宣传范围为各畜种适度规模以上及车辆屠宰场饲料厂,共宣传指导130家规模以上养殖场,3家屠宰场,2家饲料场,30余辆车主。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2021年,区动物卫生工作站全体成员通力合作,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动物检疫为基础,以动物卫生日常监管为重点,以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安全为目的,深化产地检疫,加强运输环节监督,强化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全市人民食肉安全且有保障。通过对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减少了疫病的发生,使得养殖户减少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提高经济效益700余万元。通过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减少了养殖户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提高经济效益100余万元,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同时增加了养殖户养殖收入。通过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管,对查处的假冒、伪劣、过期兽药饲料及时进行了处理,减少养殖户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提高经济效益可达300余万元。2021年通过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时杜绝各类违法事件发生和流行,有效规避违法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可估量。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1、在推进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中,部分街镇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养殖户主动进行备案登记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街镇备案登记工作是全面清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的,主动登记备案的养殖户占少数。鉴于以上问题,我所将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养殖户主动备案的积极性,将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与养殖档案管理列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不定期进行检查。2、动物调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运人员动物防疫意识不强,动物检疫依旧存在漏检现象,畜禽调运监督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强化调运队伍的管理,增强防检意识,做好对从事动物收购、贩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拉运车辆的备案管理工作。3、相关工作人员对法律学习了解不全面,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认识不全面,导致动物卫生工作的某些方面出现了薄弱化倾向,今后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素养。特别要加强对官方兽医、防检疫人员等开展动物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提高动物卫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根据相关部门所制定的兽医制度,全面提高动物卫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任职资格培训,从而建立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队伍。2、继续建立及完善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制度,明确产地检疫出证行为,严格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动物产品质量的安全。强化养殖场备案和养殖档案建立工作,并加强管理,力保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体系的顺利进行。3、继续加强兽药饲料、诊疗场所日常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兽药、饲料、诊疗场所管理工作有新提高,同时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坚决杜绝奶源性人感染布病疫情发生和流行。4、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重点在生猪调运环节、屠宰环节、产地检疫环节、养殖场监管等方面下功夫,严格限制活畜从高风险地区向低风险地区流动,坚决杜绝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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