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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3-04 10:21
单位名称 镇安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弘扬人道精神,提供救助服务,依法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救助,开展救助接送工作。
住所 镇安县贺家槽
法定代表人 陈虎
开办资金 5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5万元 10.3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执行本单位的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1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1、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等正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建立以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为基本原则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特殊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帮助的特殊人群,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帮助他们解决暂时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牢记职责,规范运作,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努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镇安创造良好环境。2、我们在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克服困难,努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化解各类矛盾。(二)、不断完善救助方法,积极探索救助管理工作的新路子。1、对主动要求救助的人员,按照政策严格把关审查,根据各种不同类型和情况,按困难程度给予适时救助,保证他们有饭吃,有住处、有路费顺利返乡。2、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有疾病不能主动求助的人,我们以上街巡查、查访等方式,分类认真处置,克服种种困难,使他们都及时得到妥善安置,发现本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对象,我们采取与乡镇联系,共同研究安置方案,进行妥善安置。对于外地的求助对象,我们尽人力、物力及时把他们送往家乡。对于进城务工无着、被抢、被盗等人员提供食宿和返程车票,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的社会功能。3、对长期流浪街头又无法查明身份住址的智障人,积极想办法探索安置和救治路子。4、是继续推进救助管理信息化。按照民政部以及商洛市民政局关于尽快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为了能有效解决求助人员查询、甄别难等问题,防止受助对象短期重复求助现象,而且也为了跨省接送提供了协调、查询平台,并节省跨省协调、查询联络费用,同时也可让上级部门随时了解和掌握救助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建立和完善各种统计台帐,特别是建立求助人员数据库,构建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我站派人学习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现已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使上级部门、以及其他救助站能更快的了解我站的工作动态以及救助信息。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效益:2021年我县的救助管理工作在县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救助管理办法》,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针对新形势下救助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应对挑战,克服种种困难,运用“定点救助,设救助点,上街施救”等灵活多样的救助方法,对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人性化的救助和管理,确保了本县和外地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全年未发生任何不完全事故。经济效益:我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8人次。发放宣传品和救助卡等资料400余份。利用寻亲网络平台等资源成功寻亲2例,遣送回原籍流浪乞讨人员6人。主动协调公安、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健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责任,组织多部门联合走访排查和日常街面巡查245人次,进行源头治理。对救助管理站及站外托养机构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目前存在的问题。镇安站没有救助专用车辆,导致巡查力度不足,不能做到全天候无死角,由公车平台派车送返、巡查经费开支大、不便利。五、整改措施。积极与上级部门汇报进行协调解决救助专用车辆问题六、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主要任务是继续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各项权益。保持疫情防控力度不放松,严把求助人员入站关口,站内实行封闭式管理,对省外护送回户籍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求有核酸检测证明方可接收。需往外省护送的救助人员全部做核酸检测方可护送离站。对自行入站的求助人员免费发放口罩,酒精消毒,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对高风险区来镇人员给予重点评估,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制度。真正做到逢进必测,正常方进,有效筑牢救助管理站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火墙,确保病原零流入。充分发挥镇(办)村(社区)力量和多部门联动机制,抓好源头治理,对易走失人员做到手中有账、心中有数。完善指纹比对、人脸识别系统,与公安机关联防联控,确保不错不漏,拓展寻亲网络渠道,提高寻亲成功率。进一步完善站内设施,提高临时安置服务质量,确保转介处理及时、安全。加大街面、桥涵、工地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巡查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对危重病人,处于发作期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甄别救助。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安全中转、妥善安置。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托救助管理站加快未成年保护中心建设,同时以镇(办)社保站和医疗托养机构依托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站,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提供庇护。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提高家长和孩子的道德、法制素质,推进青少年的自护教育,加强青少年的自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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