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中心(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全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安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性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开发区明珠大道天源路6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立峰 | |
开办资金 | 7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25万元 | 35.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中心(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中心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主要工作(一)建立完善了历年各类台账档案。我中心自2020年机构改革后成立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纪要、各级来文和印发文件的登记、送阅、签发、办理和归档等,明确了责任,规范了流程,建立健全了公文管理机制。2021年我中心共收到各级来文275件,其中省级59件、市级64件、市局111件、县市区41件,共上报省厅、市局和市级对口单位请示解决和落实办理文件65件;印发主任办公会议纪要10件;对历次会议都进行了记录整理;同时我中心成立了固定资产划转管理领导小组,对整合后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所有划转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落实了资产存放地点和使用科室,形成了固定资产清查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提前移交了2020年底前档案资料。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方面,按照《榆林市档案馆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榆档馆发〔2021〕13号)要求,我中心派专人负责,在归档时间节点前将2016年至2020年的1231件扶贫档案按时高质量提交给了市档案馆,获得榆林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内部档案归档方面,按照市局要求,我中心就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的相关资料进了全面整理,并移交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归档工作已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共计1500份。(三)前往先进地市考察学习。2021年6月23日至29日,我中心组织派出6名学员赴浙江大学,参加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修复业务知识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了生态修复业务方面的知识,实地考察了环溪村、荻浦村、新滕镇等示范点,全面开拓了学员思维视野,提升了工作能力。(四)持续巩固移民搬迁工作成效。5月14日,全市12373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发证率100%;6月29日向市档案馆移交了单位2016年至2020年共计1231件档案资料;2021年8月底前已完成佳县、靖边、吴堡共58套闲置房处置工作;12月20日,全市12个县市区已全面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算审计、资产移交、资料归档和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在避灾搬迁方面,“十三五”期间避灾搬迁规模9931套(户),已于2021年11月底前全部竣工,竣工率为100%,并已全部达到实际入住条件;9月底前涉及避灾搬迁的县市区已全面完成了安置项目结(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11月25日前已全部达到实际入住条件,并完成了平台信息录入和旧宅腾退任务。(五)生态修复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配合修复科完成了“十四五”山水项目现场踏勘及申报工作推动会;配合参与了入黄支流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会;参与指导了绥德常家沟、米脂榆林沟、子洲梁家沟3个山水试点项目和榆阳金鸡滩、绥德满堂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参与督导了榆定靖神府5县市区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参加了神府榆横定5县市区7个土地复垦和矿山治理项目设计审查会;参与验收检查了《府谷县沿黄地区天桥段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锦西矿区四卜树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及产业融合项目》。(六)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完成情况。2021年各县市区申请增减挂钩验收项目7个,我中心完成验收7个,验收率100%,完成了可用于增减挂钩指标面积2003.54亩;2021年我中心共参与靖边、定边、米脂3个县62个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完成了新增耕地50292.05亩。(七)不断夯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年初提前谋划了党务工作,建立了全年工作目标台账,对“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事项进行了详细安排。对每次的学习资料、签到表、会议记录、现场照片等进行了归档。2021年我中心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专题党课4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支部接收市直文件26件、其他文件41件、发文13件;党员干部集体学习33次(包括党史学习教育、来陕来榆考察重要讲话指示、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中省市下发重要文件等),走访调研“双报到”社区和帮扶安置点12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次,各类媒体发表简讯38篇;先后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方案》《“清廉榆·林德润塞上”家风建设工作方案》《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关于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方案;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等24项管理制度;收集梳理印发了生态保护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本政策汇编。二、主要效益(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5月底已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7月初已将市易地搬迁历年文件台账档案资料移交市档案馆;8月底完成佳县(34套)、靖边(21套)、吴堡(3套)共58套闲置房处置;12月底除靖边外已完成其他县区项目结算审计和资产移交。(二)全市9931套安置房目前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已发证1160套,发证率11.68%;计划腾退旧宅8134户,已腾退1871户,腾退率23%。(三)参与了评审子洲、佳县等5县区7个增减挂钩项目审查验收,验收面积2003.54亩;参与靖边、定边、米脂3个县62个占补平衡项目验收,验收面积50292.05亩。(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和基金提取使用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57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做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取、使用情况的审核上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提高基金使用的绩效和执行率、确保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基金按规范使用。(五)全年3个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共投资8541.95万元,现米脂县已兑付480万元,榆阳区已兑付115.270万元,资金兑付率6.9%。(六)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系统要求,按月按年在固定资产系统登记入账、计提折旧,并编制月报和年报。三、存在问题(一)避灾搬迁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省上要求尚未建成的避灾搬迁安置项目力争6月底前安置项目全部通过质量验收备案,达到入住标准,9月底前完成同步搬迁安置项目结(决)算审计、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工作。目前,神木市仍有201套安置房正在建设,年底前难以全面竣工验收,可能会影响年底目标责任考核。(二)避灾搬迁旧宅腾退和登记发证推进缓慢。目前全市避灾搬迁腾退率为23%,登记发证率10.94%,神木、横山、靖边腾退工作推进缓慢,榆阳、神木、子洲登记发证工作尚未开展,影响了全市的工作进度。(三)“五个”试点项目进展缓慢。5个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兑付率6.9%,子州未完成招标,绥德未开工。四、整改措施一是在进一步做好“十三五”避灾搬迁安置房登记发证、旧宅腾退复垦及信息录入工作的同时加强新一轮避灾搬迁调查摸底工作;二是全面对接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业务,不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业务能力;三是配合做好绥德、米脂、子洲3个山水修复和榆阳、绥德2个全域整治试点项目检查指导;四是配合完成黄河沿线山水项目的实施;五是配合完成“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修复项目申报等工作;六是配合完成综治项目后续整治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巩固易地搬迁成果。围绕易地搬迁入住率低、安置房出售、超拨资金回退、贷款偿还、资产移交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顺利完成评估验收。(二)加强避灾搬迁督导力度。督促有关县区尽快完成“十三五”避灾搬迁安置房建设、登记发证、旧宅腾退复垦及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新一轮避灾搬迁调查摸底工作。(三)全面对接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业务。不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业务能力,配合做好绥德、米脂、子洲3个山水修复和榆阳、绥德2个全域整治试点项目检查指导;配合完成黄河沿线山水项目的实施;配合完成“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修复项目申报等工作;配合完成综治项目后续整治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