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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

发布时间: 2022-03-03 10:27
单位名称 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及地方政府提供统计调查服务。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布置的调查任务和地方政府交办的调查任务完成地方统计局重大普查任务协助本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中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地方调查队业务指导,受总队委托协调所在行政区域内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行政、业务指导
住所 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
法定代表人 米杰
开办资金 289.8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预算管理)
举办单位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1.01万元 289.41万元
网上名称 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业务活动(一)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调查工作永恒生命线”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陕西调查队系统基层基础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年召开党组会议、队务会研究统计调查业务工作10次,统筹安排部署各专业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切实落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认真学习各专业业务流程规范要求,印发了《2021年铜川市CPI调查工作考核办法》《铜川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铜川分市县畜牧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铜川分市县粮食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办法》《铜川市粮食全面统计调查工作规范》《2021年铜川市住户调查访户工作安排》《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2021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各工作环节、各时间节点任务,建立提高数据质量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培训指导。全年召开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住户类专业统计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采购经理调查、劳动力调查等专业业务培训会7次,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四是加强数据检查力度。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户类调查基础工作检查3次,畜牧业调查基础工作检查2次,劳动力调查每月入户陪访,组织工业生产者价格和采购经理调查企业自查,进一步夯实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五是定期开展数据评估。全年组织召开住户收支、粮食畜牧业等数据评估会8次,科学研判评估数据。(二)统计法治工作成效明显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一是统计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充分利用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和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和12月8日统计法宣传日活动,拓展统计调查工作宣传渠道与形式,扎实有序的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开展调查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活动2次,向调查企业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促进企业准时上报真实的统计调查数据。二是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执法检查组完成15家工价调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分别对6家工业企业、4家畜禽企业和64户住户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进行现场检查。三是法治常规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如实填报、季度汇总,按时上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加强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息公开,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统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每季度经济信息要点和铜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全市经济形势,累计撰写《铜川调查信息》47篇、《铜川调查》33篇,调查报告引起了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其中,市委书记批示8篇、市委副书记批示5篇、副市长批示1篇,总队内网刊载21篇,《陕西统计与社会》全文刊载2篇,市委核心刊物《创新与决策》全文刊载1篇,市政府核心刊物《铜川经济社会研究》全文刊载3篇。(二)统计法治意识增强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为顺利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通过12月4日宪法宣传日现场宣传以及全年对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增进了对统计调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调查研究不深入、数据挖掘不充分、分析视角不开阔,信息撰写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下沉不到位,形式单一,企业统计法治意识薄弱。四、改进措施(一)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进一步做好数据采集和管理工作,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二)紧紧围绕总队经济信息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关注点、热点和焦点,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五、2022年工作计划(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劳动力调查、采购经理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监测工作;加强住户收支、农民工就业等统计监测,认真开展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化;实施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调查,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粮食产量调查;认真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如实反映政策实施效果。(二)扎实做好依法统计与依法治队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审核评估;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动统计执法监督融入日常调查和业务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三)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和数据解读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开展快速调查,强化分析研判,提供准确、灵敏、鲜活的第一手数据信息和调研报告;围绕公众最关心的现实需求,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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