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以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榆林市文物广电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行政检查与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7楼西 | |
法定代表人 | 王彦峰 | |
开办资金 | 21.6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9.56万元 | 38.0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强化监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1月21日起,吴堡、神木、府谷陆续暂停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临时闭馆。2月1日起,按照省厅要求暂停全市社会艺术水平线下考级活动。春节期间,部分文旅市场经营单位暂停营业,市县两级执法机构积极倡导暂停营业的员工就地过年。从8月8日起,按照市联防办11号通告,全市娱乐场所暂停,各类旅游、文化场馆从即日起闭馆,暂停一切文化、旅游等聚集性活动,各旅行社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来榆旅游,严禁组织人员赴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省旅游等。8月19日,按照市联防办关于恢复开放全市室外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通知,全市室外A级景区恢复开放37个。10月17日按照省厅要求,旅行社做好源头管理,来陕游客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A级景区、星级酒店、文化娱乐密闭活动场所等,必须查验省外来陕顾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严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一米线”、预约、限流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10月21日起,严格落实跨省游“熔断机制”。11月29日,有序恢复全市室内文化旅游场馆。12月2日起恢复组织跨省团队旅游。12月23日,按照省文旅厅要求,全市娱乐场所暂停,各类旅游、文化场馆从即日起闭馆,暂停一切文化、旅游等聚集性活动。按照市联防办统一安排,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等部门于4月、8月、10月、12月对12个县市区商场、酒店、超市、网吧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4次专项督导检查。1月至12月,市县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共出动11181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359家导游39人,共发现疫情防控隐患问题59个,督促整改隐患问题59个。二、开展各类市场整治一是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检查。按照《市文旅局关于落实2月26日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精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各经营场所开展安全检查。3月份组成检查组,对神府两县的文旅市场安全进行督导抽查。二是开展假日执法。元旦期间,市县两级出动执法检查78人次,检查旅游团队12个,巡查景区景点33家次,处置疫情防控隐患问题3个,责令改正3家次。春节期间出动执法检查882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23家次,责令改正2家次。清明期间出动执法检查26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92家次,责令改正2家次。五一期间出动执法检查586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15家次,发现并整改演出场所安全生产隐患问题8个。端午节期间出动执法检查426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90家次,发现并整改演出场所安全生产隐患问题1个。中秋国庆期间出动执法检查143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68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16个。三是开展文旅市场清浊行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海报等形式共对“清浊行动”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同时发布“清浊行动”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地址设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也通过各种渠道公布典型案例和举报渠道。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4238人次;检查1216家经营单位、导游36人,开展网络巡查28家次。共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4个,立案44家次,其中警告25家、罚款30家7.3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家、吊销执照1家。四是开展“扫黄打非”和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排查整治。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新风2022和正道2021”等专项行动,对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开展查缴封堵。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疫情防控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整治。8月至9月,市支队分三组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坚决打击校园周边书店、复印店、书报刊亭、艺术品经营单位出售非法出版物。五是是开展广电执法行动。对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了执法检查。六是开展长城巡查。配合市局对北六县区长城进行了4次巡查,发现了问题,找出了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三、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6月22日至25日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主要对执法文书制作、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业务、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执法考试等进行培训。四、举办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暨法律法规培训班6月24日举办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暨法律法规培训班,传达学习了《市文旅局2021年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各旅行社、分社负责人现场签订了《榆林市旅行社规范经营、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承诺书》,市旅游协会出台并公布主要出游目的地产品指导价,进行了旅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五、组织线上版权行政执法培训9月27日组织全市执法干部参加全省线上版权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等版权方面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六、组织线上培训按照省厅要求,利用腾讯会议软件,多次组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执法、旅游市场执法等线上培训。参加在线培训89人,合格率98%,开展线上考试2次。七、开展对口交流活动与湖南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制定并出台了对口交流方案,参加湖南支队法制线上培训一次。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全市执法人员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及移动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724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3604家次,责令整改83家次,立案调查68件,警告52家次,办结案件86件,行政罚款215.35万元。应用陕西省在线实名制系统对网吧实行全天候监控,积极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扫黄打非”APP开展执法检查及办案工作,全面进行平台审批、技术监控、信息和数据报送等工作。强化双随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制定文旅市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2021年,市县两级执法机构共随机抽查146次,参加抽查1205人次,抽查经营主体467家次,并公开了抽查结果和信用等级。强化信用监管。全面应用陕西省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系统,进行一级、二级、三级、黑名单四个监管等级评定,及诚信、警示、失信、黑名单、红名单五个信用等级动态监管。按照市联防办统一安排,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等部门于4月、8月、10月、12月对12个县市区商场、酒店、超市、网吧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4次专项督导检查。1月至12月,市县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共出动11181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359家导游39人,共发现疫情防控隐患问题59个,督促整改隐患问题59个.八、存在的问题1、综合执法改革未完成,人员配备还未到位。2、办案领域局限,主要集中在网吧、娱乐场所、图书市场。九、整改措施1、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2、2021年拓展办案领域,加大学习力度,计划办理网络文化、演出市场、艺术品等市场门类的违规案件。十、2022年工作计划1、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1—3月份)2、加强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和安全督查工作(1—12月份)3、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元旦、暑假、国庆期间等)4、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交叉检查和暗访工作(8月份)5、开展全市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按月)6、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活动(9月份)7、举办全市文化市场以案施训培训班(11月份)8、开展全市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11月份)10、开展网络文化和艺术品市场等新领域执法工作,大力查办禁止内容等案件,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全面进行平台审批、执法办案、技术监控、信息和数据报送、在线培训学习和考试等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