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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2 10:26
单位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购招标计划方案的编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运行程序的制定,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事项的办理。
住所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东路财政局办公楼内
法定代表人 张宇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华州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94万元 4.39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1.变更法定代表人,2021年5月6日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及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政策知晓率,通过印制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和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完善“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格按“采管分离”制度,“采”与“管”相辅相成,做到既分工合理,又加强协调,健全的工作机制,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三)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在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各预算单位基本做到了制定采购计划,按照采购方式,严格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依法组织采购,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牢守住廉洁底线,强调实行“阳光采购”,专家评委由省专家库随机抽取、采购过程全程录像,主动邀请区纪委、区检察院全程参与,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严格监管采购信息的发布,按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实现采购公开透明。截至目前,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四)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监管,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对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受局党委委托定期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五)为规范通用类小额项目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我区作为全市的试点县,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务,打造品目统一、交易快捷、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积极开展鼓励企业入驻电子卖场,目前供应商正在备案审核中,电子卖场即将上线运行。(六)积极引导预算单位参与消费扶贫,配合搞好“扶贫832”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动员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效的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力度。截止2021年12月,平台交易额143.69万元。(七)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2022年开始全面实行,我区从2021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的全面实行,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1年,全区政府采购总额16759.47万元。其中,集中采购74次,实际支付201.57万元;审批部门集中采购46次,实际支付15669.15万元;自行采购38次,金额888.75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1)人员业务素质需提高。随着采购范围的不断扩大,需要学习的业务知识更多,人员业务素质急需提高。(2)采购无计划、无预算。采购单位存在无计划、无预算的问题。2.改进措施(1)鼓励干部通过自学,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2)加大对采购单位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力度,做到依法采购。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做好各项政府采购工作;2、继续做好“扶贫832”平台采购工作;3、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工作;4、完成局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