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华州区> 渭南市华州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

渭南市华州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02 10:25
单位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建立和谐的粮食流通秩序服务。监督检查本区境内粮食经营活动
住所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
法定代表人 王朝蓬
开办资金 0.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华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渭南市华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05万元 0.04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华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年初,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粮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粮食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粮食局《关于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实施方案》的安排,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除了坚持集体学习外,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学。通过全面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当前粮食工作的主要任务;每位工作人员都撰写了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务实精神,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十月中旬,按照要求,粮食执法支部积极开展了党员量化考核工作,支部15名党员优秀率达100%。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为了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明白纸,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报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使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自觉,服从管理,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在为粮食经营者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时,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办理,按章操作,不徇私情,公事公办,严把资格准入关口,没有出现一例违章办证现象发生。今年为两户法人变更企业更换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新证6户,确保了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维护县境内的粮食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局领导非常重视粮食市场的治理工作,抽调局监督检查股和执法大队组成检查组,对今年夏粮收购市场进行了重点抽查。在检查中我们加大了《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了粮食执法的社会知晓率,增强了广大粮食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对《条例》的认知度,为今后的粮食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检查中发现一户瞒报收购数量和少数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行为,我们分别给予了警告处理。有效地遏制了违规经营现象,切实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为了按时、准确、如实上报粮食购销数据和报表,我们在检查中,按照《条例》中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粮食经营者进行强化宣传,要求粮食经营者定期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为了使粮食经营者能够定期、及时上报粮食经营数量,纠正它们以往不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数量的违规做法,我们争取主动,上门或电话索取经营数量,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改变了粮食经营户被动上报经营数量的局面,确保相关数据的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我们及时转变工作职能,加大粮食行政执法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好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际,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黑板报及上街发放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的自觉性,使其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春秋粮食收购之际,开展了粮食联合执法大检查,对违规经营粮食户发出了警告书,对个别经营粮食台不健全的给予了批评和罚款处理,确保了群众吃上放心粮和全粮;三是为了更加充分发挥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职能作用,我局组织了执法大队8人参加了区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依法管粮、依法行政,切实做好粮食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粮食执法社会认知度不高。我国粮食流通市场放开后,粮食市场从计划经济的统购统销转变为国家、企业、个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化购销经营,在由计划到市场、制度到法制的转变过程中广大粮食经营者普遍没有依法经营的意识。粮食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目前,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还不很健全,粮食部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不相适应。普遍存在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队伍青黄不接、断层现象突出的问题。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力。执法所需的交通、取证工具等设施无钱购买,必须的执法经费无法满足,致使粮食执法长期处于“有力使不出,欲为又不能”的状态,粮食违法现象也得不到有效打击和遏制。2.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面向粮食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展开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有关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粮食行政执法培训,是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培训可采取多种手段,一是参加上级或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比较系统地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借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取长补短,避免失误。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粮食流通的监管力度。粮食监督检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一是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我局粮食流通监督检验工作体系,落实监督检查内设股室、人员和经费。二是要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市场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及对入市企业的收购资格核查,严禁没有收购资格的企业入市收购;督促收购企业建立经营台账,实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加强对陈粮销售和陈化粮处理的监管力度,做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的查处工作。三是要与工商、质量监督、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