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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合作经济与改革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2 10:19
单位名称 榆林市合作经济与改革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综合研究全市农村经济体制、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管理等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为全市制定农村经济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决策咨询和对策建议;开展农村合作经济政策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
住所 柳营西路农业大厦507室
法定代表人 高敏
开办资金 32.4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4.16万元 63.13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合作经济与改革指导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出台指导意见。通过调研总结,出台产权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三资”管理等多个指导意见,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革除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障碍,2021年新增“三变”改革村620个,超额完成20个。二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回头看”。目前,全市登记集体经济组织3285个(含组级),经营性资产总额113.67亿元、土地4521.59万亩,集体成员311.77万人。三是稳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换届。(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整县清零行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破零”村销号制度和破零台账,已完成“空壳村”清零任务520个,超额完成20个。实施绥德、定边等4个县区130个村中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二是激活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入股村集体等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全市安排102个村开展土地入股试点示范,累计入股土地面积16.33万亩,入股农户22205户,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880万元。三是集体经济收入不断增长。有经营收益的村集体279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4.10%,超额完成4.10%,其中,5万元以上的占比41.86%,50万元以上的216个。全市集体经济收入4.1亿元,较上年增长15.8%,各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集体经济收入为全省第一。(三)土地确权登记后续管理不断强化。一是进行承包地回头看。按照陕农办发〔2019〕101号要求,不断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续管理工作。截至目前,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新增承包耕地62万亩,新增确权登记颁证124个村913小组10842户,确权登记机动地100.5万亩,颁发证书61.8万本,解决证书未发放1178户,解决确权信息不准确9385户,解决暂缓确权5019户9.9万亩。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编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宣传册》,发放宣传资料3.2万余份。组织市县领导干部3批次100多人次参加中省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仲裁培训,组织仲裁员参加普法培训和法律讲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与仲裁案例评析、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流程以及仲裁案件证据适用等内容的培训。三是纠纷仲裁调处有序进行。全市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725件,调解纠纷1635件,仲裁纠纷数90件,其中和解或调解78件,仲裁裁决12件。(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稳步推进。一是全面理顺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4020宗、1424.39亩。二是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稳妥推进神木、榆阳市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采取自营、出租等方式,推进全市26个村试点任务,共盘活闲置住宅1256间(孔),盘活闲置宅基地1946.8亩。三是稳慎推进神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五探索、两健全、两完善”等9项试点内容,完成6个试点村1662宗宅基地1735户4578人信息调查、数据分析和入库工作,形成规模有数、分布有图、权属清晰、现状可查宅基地大数据体系。(五)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扎实开展。一是进行专项审计。2021年3月底前全市换届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审计村数2962个,审计村干部10296人。二是进行重点审计。对信访问题多、发生土地征占补偿、承接财政扶持项目资金量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3宗,均得到有效处理。三是全面推广应用“三资”管理平台。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应用的通知》,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应用,完成县乡6批次800多人培训,榆阳、横山整区推进,其余各县市区实现整乡应用30个。二、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1.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稳步完善。以农办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榆政农发〔2021〕148号),明确职能职责,每乡镇定编定岗农经专职人员5人以上,业务经费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榆阳区率先完成乡镇农经站有编制、有人员。2.“三变”改革模式持续创新。继榆阳区赵家峁之后,我市又涌现出府谷县段寨村土地集体流转企业引领型、高粱村集体经济生产技术入股型和吴堡县联村共建型等“三变”改革模式,这些模式均属全省首创,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在全省“三变”改革现场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在今年全省“三变”改革会上共发言交流8次,属全省年度发言交流最多的地级市。榆林市“三变”改革继续领跑全省。今年先后有吉林通化市、山西忻州市等十多个国内市县来我市学习“三变”改革先进经验。3.集体经济研究成果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全面总结研究榆林“三变”改革经验。联合榆阳、靖边、横山、吴堡县农经站研究榆林“三变”改革先进经验,申报“榆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与推广”项目荣获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二等奖,在全国尚属首例。该奖突破了农业农经学术界限,肯定和宣传了农经工作,提振了农经人工作干劲,丰富了农业成果,实现历史突破。我中心也被陕西省农经总站评为优秀单位。二是打通全市农经工作人员职称晋升渠道。在多方努力下,农经项目也可申报农业系列成果,全市25名农经工作人员具备评选职称条件,突破农经队伍“干着农经工作的活,评不了农经的职称”的困境。(二)经济效益农村产权交易更加顺畅。一是交易体系初步建立。63个乡镇设立交易服务站,初步探索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产权鉴证等服务。二是融资更加便捷。主动与农行、邮储银行等签署合作协议,围绕“4+X”产业,累计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7.1亿元。三是实现股权抵押贷款。与人行榆林市支行、榆林农商行等联合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质押贷款,向榆阳区赵家峁整村授信500万元、向110户股东授信805万元,整村股权质押贷款为全省首次。三、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改革进展不平衡。榆阳、吴堡领导重视,进展较快,质量较高,其他县区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薄弱村发展上还有待提升。二是农经队伍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农经工作又增加了乡村治理、农村宅基地等重要工作,农经系统超负荷工作,疲于应付。三是农村宅基地存在问题较多。宅基地属于新业务,政策性强,短时间内很难上手。存在大量未经审批修建、违规占用、面积超标、“一户多宅”问题,全市只有23.4%经过审批,6%的宅基地有使用权权属证。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率仅为2.3%,农房的财产价值难以实现。整改措施(一)提高各县区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变”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好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改革重点工作。(二)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榆政农发〔2021〕148号),充实壮大全市农经队伍,尤其是乡镇一级,做到农经业务件件有人管,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干。(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面积标准和申请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和县乡两级分工,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深入推进“三变”改革。一是出台《深入推进“三变”改革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十二条措施》。二是在北部风沙草滩区大力推广榆阳“一户一田”模式,解决土地经营细碎化问题。三是在黄土丘陵沟壑区推广以靖边马季沟、绥德赵家坬等土地集中流转模式进行产业化经营。(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实施村集体经济整县“清零消薄”工程。二是深化与人行榆林市支行等联合合作,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质押贷款,完善制度设计、规范程序。三是稳慎推进换届选举。四是与联通公司合作实施村集体虚拟运营商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三)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一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机制。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是做好神木、榆阳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继续推广榆林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应用。二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三是明年3月底完成年度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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