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等经办工作。 | |
住所 | 泾阳县北极宫大街16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小妮 | |
开办资金 | 24.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21万元 | 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城居保中心在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泾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经办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经办规程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全年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58193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0463.89万元;2.特定人员4978名,发放工龄补助640.95万元;3.60周岁以上部分退役人员392名,发放养老补助96.24万元;4.全面审核新增到龄人员2808人,发放养老金257.71万元。领取丧葬补助金1836人,发放补助金257.71万元。5.9-12月为共管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6238人,发放养老金470.47万元;特定工龄764名,发放工龄补助23.07万元;6.特定军龄60名,发放养老补助4.82万元;7.审核新增到龄人员90人,审核领取丧葬补助金29人,发放补助金7.36万元。8.参保注销524人,个人账户退费53.32万元。9.全县完成缴费114401人,金额2767.5万元,缴费率78%。10全年社保卡发放率84%。新增参保人员1248人,关系转移318人(转入90人,转出228人)。11.在疫情防控关键的时期,按时做好泾河首付和一楼大厅测温疫情防控及本单位内部的消杀工作,确保单位工作能够有序顺利开展。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一)完善制度建设。对中心所有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采取新建、修订和优化等措施,实现各项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修订制度12项,新增制度6项,优化业务流程3项。规范内控管理。牵住周例会“牛鼻子”,实行股长汇报、主管领导点评、主要领导审定,强化责任观念,提高工作效能。严肃系统授权,建立系统经办权限申请、审批、放权程序。强化内审稽核。设置内控稽核股,建立日常业务内审、高风险业务稽核工作机制。完善对账机制。执行业务与财务、税务,财务与财政、银行对账制度。基金支出事项提级县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杜绝死亡冒领。优化岗位设置,规范设置内设股室,将原业务股拆分为参保管理股、待遇审核股、内控稽核股。股室与股室业务互不交叉,经办设置初核,复核,稽核,审核等流程,互不兼容,独立开展。岗位全部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非在编人员辅助正式在编人员开展工作。组织开展“人社干部上讲台”授课活动6场次,相互学习探讨,促进共同成长。实行工作动态日报告制度,积小胜,稳步推进;推行不定期调度制度,解决执行力度不够、办法不佳、效率不高、标准偏低的问题,在推进工作中锤炼干部作风,增强干部韧性。(二)加强支部建设,落实组织制度。1.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5次,学习研讨会5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2.突出重点,抓好党员教育,制定2022年学习计划,以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主要指示精神等为主要学习内容,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开展,引导我支部党员干部全面准确的领会精神内涵和实质。3、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激发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党性体检活动,强化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4、做好9名党员的党费管理工作;5、支部班子分别对8名同志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支部团结,有效推动工作进展。6、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当中,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积极整改,奋力前行。(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健全完善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抓好落实。2、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3、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学习纪委相关文件,开展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制作廉政风险防控图,使广大党员干部产生敬畏之心;4、修订完善党建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修订了本单位原有的党建工作及各项工作规章制度,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堡垒。三、取得的主要成效2021年,我们共核查疑点数据90998人次,除涉案数据外,疑点数据暴露出违规多发229人52.19万元,截至上周,已追回202人45.7万元。核查系统容易造成基金流失的暂停人员、休眠账户2000余人,已按规定进行处理、清理。加大数据清洗力度,对照相关文件,核实更新了系统内特定工龄、特定军龄、特殊参保身份等1.8万余人资格。核查修正5.8万人城居保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被征地农民1000余人待遇标准。四、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业务上与市经办中心及省中心联系不够。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欠缺。经过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参保群众大多数选择的依然是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水平较低。4.部分制度和流程还不完善。五、整改措施1、加强与省市经办中心的联系,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和业务指导。2.平常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开展业务大讲堂。3.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参保缴费基数。4.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自查,聚焦风险防控,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防范化解风险,推进问题整改。六、2022年工作计划参保管理工作①开展历年缴费核对,3月份形成核对方案,4月份完成30%,5月完成60%,7月30日前完成;②特殊参保人员身份维护,特殊参保人员身份维护(社保科随时反馈数据后,随时进行维护);③组织对超过3年未交费人员进行中断管理,3月底完成3个镇,4月完成3个镇,5月31日前全面完成;④核查应参未参困难人员,6月核查三镇,7月核查三镇,8月全面完成;⑤完善被征地农民参保台账,3月份形成方案,4月完成20%,5月完成30%,6月完成50%,7月完成70%,8月完成80%,9月90%,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⑥核对被征地农民参保时间,2-4月核清三渠,中张两镇,5月-7月核清泾干镇,8月30日前汇总全面完成;⑦核对参加灵活就业被征地农民信息,2月份收集资料,3月31日前完成。待遇审核工作①优化待遇发放工作流程,按照《经办规程》,建立完善的镇级经办通知、村级公示、镇级审核、县级经办程序,3月底完成;②全面实行社保卡发放城居保待遇,2月20日前完成社保卡发放率达83%,3月31日前完成社保卡发放率达90%;③优化被征地农民待遇发放审核流程,建立健全资格审查工作,3月31日前完成;④核查2021年以前被征地农民待遇发放标准,对发放错误待遇进行纠正,2月28日前完成。财务工作完成基金财务人员在基金财务系统身份转换;严肃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记账管理责任;归整2011年以来基金财务档案;严格执行财务与业务、财务与财政、财务与银行对账制度,季度进行小结,半年形成一次对账总结,6月30日前完成半年对账、12月30日前完成全年对账。稽核内审工作①健全稽核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县城居保中心稽核内审工作领导小组,2月底完成。②对财务、业务等工作资料建立内审机制,凡高风险业务全面内审。包括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和接续、退保、待遇核定、特殊身份系统认定等,每月月底完成。③开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基金追缴工作。对第三批疑点数据、第四批疑点数据涉及的28人,坚持力度不减,持续追缴,3月份完成98%,4月份完成99%,5月底前全面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丧葬补助金发放、被征地农民、信息变更等档案归整工作,建立档案表册、目录,分年度、分类别归档。(2-3月完成2021年档案归整;4-5月完成2020年档案归整;6-7月完成2019年档案归整;8-9月完成2018年档案归整;10-12月完成2018年以前档案归整)。六、经办能力建设方面①县级层面,开展人社大讲堂,继续开展业务培训,重点讲政策、讲系统操作。(2022年2月-2022年12月每两周召开一次)。②镇级层面,重点培训经办流程,涉及参保缴费、待遇核定、人员流转、退保(含丧葬补助金)、核心认证等;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培训镇级经办干部了解多缴、长缴养老金的好处,阐释少缴、补缴养老金的不足。要求镇级经办要全面加强档案管理。(4月底培训一次,5月底培训一次,6月底培训一次,7月底完成。)③村级层面,重点培训村级协办员使用机构版养老保险app帮助群众缴费、生存认证等简易操作,学会核心认证,6月底完成。④持续开展以案促改后期工作,切实加强经办干部政治能力建设。定期召开城居保支部党员大会,研判党的建设在城居保怎样落地。3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6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9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11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考核工作①修订并下发考核各镇细则,2月中旬修订并下发考核各镇细则,2月28日前全面完成;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12月底完成。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