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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2 10:00
单位名称 绥德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整治、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学子大道南段
法定代表人 慕子军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0万元 791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法定代表人由马志明变更为慕子军,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一、耕地占补平衡方面2020年度市局竣工验收的三个土地开发项目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了省厅抽查验收,正在上报备案,初步核定新增耕地面积369.7亩,其中:崔家湾镇纸房沟村(二期)土地开发项目新增38.9亩;韭园乡三角坪村马莲沟村土地开发项目新增49.5亩;四十铺里镇祁家沟村土地开发项目新增281.3亩。二、生态修复方面(1)完成了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招标工作,正在编制生态修复规划(2)完成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前期设计、评审、招标工作,已进入施工阶段,项目总投资975万元(3)完成了满堂川镇常家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前期设计、评审工作,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目前正在招标(4)正在组织编制郝家桥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科研、设计方案工作。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市清欠办的意见,共存入指定账户清欠资金3303.35万元,完成了省市考核的全部清欠任务。四、土地整治工作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了增减挂钩二期220.6亩指标流转事宜,流转金额6176.8万元;完成增减挂钩四期初设批复工作,批复总规模:30.09公顷(451.38亩),其中新增耕地22.23公顷。(二)是全力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了郝家桥田间道路工程初步验收和第三方决算审计备案工作;已完成四十里铺镇赵家砭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工作,项目总投资49万元,平整土地63.1亩;完成了石家沟土地平整工程一标的工程建设任务,初步平整土地230亩,已移交县农业农村局用于设施用地建设;剩余二、三标段因项目区坟未搬迁,截至目前仍然无法施工。后续将按照12月21日的现场会精神,核实工程量,确定工程变更内容,提案县政府批准,然后按程序进行项目决算验收。二、取得的成效(1)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进展顺利(2)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完成了当年的清欠任务(3)有序推进增减挂项目实施,增加财政收益。三、存在问题一是中心可支配人员少,对业务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制约;二是中心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历史遗留项目多,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四、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中心所有人员的学习力度,对所属业务加深学习;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个人所属职能;三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处理力度,从各个方面着重解决问题。五、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人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三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制度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程序到位、自查到位、措施到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