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核定支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 |
住所 | 绥德县永乐大道政协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维斌 | |
开办资金 | 3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1.77万元 | 93.97万元 | |
网上名称 | 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对单位名称进行了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1.开展了哪些具体业务活动(1)参保登记与转移接续工作。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参保单位264个,参保人员14578人,其中在职10629人,退休3949人。2021年,全县新增参保人员(包括调动新增)共847人,人员在职转退休189人,个人退收3人,人员暂停缴费(包括退休、调动、死亡、辞职)共827人,人员终止参保39人,个人补收2人,在职人员信息修改共103人;办理参保单位登记9个,单位分支机构登记5个,单位信息变更30次;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37人,清退金额120万元;重复缴费个人账户清退61人,清退金额30.3万元;个人原单位补收1人,税务缴费的个人退费24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1140人,转入基金2662.8万元,追回年金703.8万元;养老保险关系转出3人,转出基金12.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止目前,养老保险已缴费95426人,合计缴费2977.39万元,新增参保4000人;完成脱贫不稳定及边缘易致贫户171人缴费,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46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出3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52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39人。全民参保60周岁以上人员753人,已全部完成,除个人在外参加其他养老保险外,已督促未参保人员应保尽保。60周岁以下未参保62669人,现已完成70%。(2)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年完成退休待遇核定189人次,退休待遇重新核定24人次;待遇停续69人次;待遇暂停63人次;基本险待遇续发6人次;财政代发待遇核定151人次;每月办理零星扣业务发两人;发放历年拖欠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3692人次,共计709.3万元;补发2020年降温费156人次,共计9.36万元;2020年取暖费补发14人次,共计3.3万元;发放2021年降温费3964人次、共计237.84万元。2021年待遇调整3893人次、调整总额72.4万元,历年调待3人,调整总额614元;发放一次抚恤金和埋葬费90人次、共计178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发放是省中心统一管理,前期不具备发放条件。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应计实利息合计4581.24万元,今年7月,我中心向县财政局申请此项资金,8月份利息计实归集至省中心归集户,我县职业年金遂正常启动。8月至11月共发放职业年金四期,税前发放总金额240.9万元,税后发放总金额232.55万元。其中包括退款退收42人次,合计31.2万元;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一次性核定43人次,税前发放金额合计132.6万元,税后发放金额合计126.5万元;按月领取职业年金1459人次,税前发放金额合计77.08万元,税后发放金额合计74.77万元。10月至现在的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业务大部分已完成,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退休人员,正在联系技术管理员解决问题,陆续办理中。退休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一次性核定业务已完成,在职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一次性核定业务正在办理中,计划尽快完成。年金补发业务未启动,计划12月补发前期拖欠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截止目前,全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57483人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通过网银全部发放;全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特殊工龄人员10989人工龄补助金按时足额通过网银全部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及特殊工龄人员待遇的调整及补发。2021年10月前人均基本养老金为每月150.5元,10月初收到上级文件,要求从7月1日起人均调整每月增加4元,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为154.5元。从10月起人均基本养老保险开始调整为154.5元,并按时足额补发了7-9月增加的4元养老金。2021年10月前工龄补贴(公路养护、供销社、放映员、民教、卫生员等)按照2020年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并发放,10月初收到上级文件,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工龄补助标准从每一年7.34元调整到每一年7.7元;部分工龄补助标准从11元调整到11.54元。收到文件立即调整发放并按时足额补发了1-9月增发的工龄补助金。(3)强化基金财务工作。机保基金财务一年来及时处理各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按时支付发放养老金、税务退费等,按月做帐,达到与月报数据一致。截止目前,2021年基金收入与支出情况如下。2021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0539.38万元,总支出21346.19万元;2021年职业年金基金总收入12132.78万元,上解支出13313.2万元。居保基金每月按时发放养老金待遇,并核对基金记账做到月结,账账、账证、账报相符。完成2021年各级财政报表、基金报表,2022年基金预算。每月按时发放养老金待遇,及个人关系转移与银行等相关手续。截止目前,共发放10353.95万元。(基础养老金9638.56万元,丧葬支出266.32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49.06万元,转移支出26.79万元。特殊工龄人员及临时工支出858.26万元)。养老金个人缴费(养老金缴费收入2998.19万元,转移收入33.10万元),按时与银行对账。(4)稽核认证工作。2021年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年检认证情况:应认证总人数3839人,已认证总人数3839人,人脸识别认证3778人,手工通过认证61人,认证完成率100%。今年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到:部级下发2021年疑似生存状态异常违规领取待遇数据14条(人),涉及金额17.48万元;省级下发死亡多发疑点数据100条(人),涉及金额1164.6万元,在数据下发前均已全部处理完成。截止目前,居民养老保险年检认证共计57662人,其中手机APP认证54087人,核心认证3537人,暂停38人。今年9月人社部下发居民养老保险疑点数据核查情况:2021年疑似身份状态异常违规领取待遇共计36人,问题原因是个人信息变更和银行账号变更,未查出冒领现象;一次性补发大额待遇且待遇状态多次变更共计13人,涉及违规2人,问题原因是转移后按出生年月的下月补发和补缴完成后按正常出生年月补发,涉及养老金2.23万元,追回养老金2.23万元;2021疑似生存状态异常违规领取待遇人员共计348人,涉及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35人,问题原因是死亡冒领养老金,涉及金额9632元,追回养老金9632元;2021年11月下发服刑人员疑点数据共计6人,已核实2人,其余人员正在核实,在12月15日前上传系统。今年6月省下发疑似数据8530条(人),经核查5791条数据不需退费(其中县核查不退费人数3984人,镇核查不需退费人数1807人),应退费且已追回人数2739人,追回金额149.8万元,全部完成。19-22位人数重复待遇恢复待遇共346人,其中镇核查后不需退费人数318人,应退费且已追回人数28人,追回金额18474元,全部完成。待遇暂停3689人,经核查1919条数据不需退费(其中县核查不退费人数96人,镇核查不需退费人数1823人),应退费且已追回人数1770人,追回金额161.1万元,全部完成。(5)社保卡管理工作。今年领取社保卡6个批次总计85219张,其中机关事业社保卡11934张,目前发放11705张,库存229张;居民社保卡73249张,目前发放57316张,银行库存15933张。今年收回死亡人员未发放的社保卡3537张,待后续集中注销;收回超半年未发放的社保卡680张,目前已发放18张,剩余662张。以上收回的社保卡均为居民社保卡,都是绥德农商银行社保卡。建立社保卡数据库,将历次领回的社保卡信息汇总后按合作银行分类,并标记出死亡人员等特殊类型。目前数据库共计有20.47万张社保卡,后续将加强与银行对接,将社保卡发放、激活、换卡、注销等数据融入数据库,不断完善数据库建设。10月25日,接到全市医保卡停用的通知,在中心安排下,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业务,方便群众买药、办理慢保、住院等。截至目前,累计为参保群众办理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业务5000余人次。2.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今年以来,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县有关养老保险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坚持服务大局的意识,解放思想,扎实苦干,稳步推进“十四五”期间各项社保工作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3、存在的问题(1)居民养老转移接续不能进行系统操作,需要单位出纳手工操作转账,导致转移接续具有滞后性。(2)特殊人员身份系统认定滞后,与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等部门没有实现数据共享,不能及时认定特殊人员身份。4.改进措施待遇发放等工作逐渐精细化,操作权限固定,经办人员少,工作量大,建议增加经办人员,强化经办力量。5、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落实方案,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2)加强居民养老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建立人口数据库,推进全民参保,确保低保特困等特殊人群完成100%参保。 (3)进一步完善稽核和内控制度,加强冒领养老金的稽核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4)完善社保卡管理和服务,加强业务学习,从社保卡申报、制卡、领取、换卡、挂失、注销、异地领卡、激活使用、加载医保功能等各方面全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办事指南。(5)每季度对机关养老各参保单位和居民养老各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善村信息员管理和考核,推动养老保险县镇村三级以及与各参保单位形成合力,使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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