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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1 16:49
单位名称 澄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障县域粮食安全和军需民食做好服务。做好县粮棉肉糖盐等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粮食收购、储存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驻澄部队军粮供应及管理工作;粮食经营企业的管理指导以及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渭南市澄城县青正街235号
法定代表人 张军涛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1万元 19.5万元
网上名称 澄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1、变更法定代表人,2021年3月9日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根据部门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一是确立澄城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和考核工作组组成人员,明确了主要职责、任务和要求,为落实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考核工作,落实相关职责,目前我县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县级自评工作已全面完成。(二)做好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了保障我县区域粮食安全,依照《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活动,一是开展粮食统计台账、12325投诉专线反馈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县粮食经营企业报送粮食统计数据的义务。二是针对我县粮食收购资格办理实际情况,为以前年度收购资格到期的企业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5户,实现粮食收购企业持证上岗;三是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工作。对军供站县级储备粮轮换、蒲城国家粮食储备库韦庄分库中央储备粮轮换实行全程监管,全程留痕,确保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管理规范,不出问题。(三)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监管工作。新型冠状病毒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全面部署下,认真组织我县相关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一是组织军粮供应管理站、储备库等五户企业承担我县蔬菜、蛋奶、药品以及米面油等任务储备,全力保障我县应急状态各类物资需求;二是加强帐篷、棉衣棉被等应急救灾物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三是适时召开应急物资管理专题会议,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物品管理台账;四是坚持每季度对各企业库存情况实地检查督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四)做好各类粮食流通统计及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粮食统计工作职能,建立稳定的统计人员队伍,指导督促辖区内入统范围的粮食经营企业建立流通统计台账,按要求确定了8个粮食企业通过国家粮食网络直报系统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坚持每月审核汇总,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努力下,粮储中心承担的市对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顺利通过,被市局评为考核优秀单位。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存在问题:机构改革遗留问题较大,导致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粮储中心职责职能发挥不够。改进措施: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确保全县粮食市场稳定有序。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认真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加强协调,强化监督,查找差距,补齐短板,狠抓落实。2、继续指导各粮食收购企业积极开展夏秋粮收购,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不断充实库存,保证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和县域粮食安全。3、加强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4、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搞好春秋两季库存粮食普查工作。5、加强储备物资管理,确保我县应急救灾之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