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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1 16:06
单位名称 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审核、缴费申报,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封存、转移、接续和终止业务的具体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和具体经办。
住所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
法定代表人 呼建平
开办资金 3.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4万元
网上名称 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按照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县人社局精心指导和各参保单位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中心目标任务,全体上下团结进取、群策群力,以党建引领中心工作,以强化业务精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优化经办流程,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并圆满完成了2021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现就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县共有参保单位245个,参保职工7484人,其中在职5311人、退休2173人;全年征缴养老金11499.87万元,发放养老金16396.75万元,发放职业年金65.62万元;退休待遇全部实现社银平台发放。1.转移接续情况。全面启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网上经办工作,采取不见面模式办理,今年共办理跨体制转移205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71人次,县内调动转移248人次。2.参保登记与征缴情况。全年新增参保单位11个,参保职工179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11499.87万元,其中单位部分6397.35万元、个人部分3198.01万元、转移收入1067.59万元、利息11.92万元、财政补贴825万元;职业年金5974.73万元,其中单位部分4279.71万元、个人部分1598.85万元、利息5.31万元、职业年金转移90.86万元;归集上解5924.31万元;发放职业年金812人,共计65.62万元。3.待遇核定与发放情况。全年完成“中人”在职转退229人,其中消化存量118人,当期新退111人,办理待遇核定229人。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4203.13万元,代发项目2193.62万元,其中6月份完成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共调2110人,月增资38.33万元;11月份发放2021年度退休人员取暖费565.39万元,共计16396.75万元。4.稽核情况。我中心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月严格落实人社、财政和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对账机制;建立退休人员生存认证通知制度,扎实开展养老认证工作,通过现场咨询、微信、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陕西养老保险APP系统,推行手机APP系统认证,将网上认证、现场认证、上门认证等举措相结合,认证率达到100%,防止多领、冒领现象发生。5.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情况。为进一步解决在职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业务遗留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主动与省、市及其他县区养老经办机构沟通交流,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破解了经办难题,于4月份成功办理了所有遗留的在职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业务,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34.4万元,解决了多年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直无法清退的问题。6.重复缴费退费情况。完成转入人员重复缴费退费9人,退费4.1万元;税务缴费个人退收10人次,退费11.28万元。7.社银人工报盘情况。因林业体制改革后,人员转移接续政策问题一直不明确,导致43名退休“中人”无法进行新办法核算待遇,采取老办法预发养老金,通过系统外手工办理进行待遇发放,经市、县人社局协调解决后于7月底前暂停所有系统外发放业务,目前已完成社银人员手工报盘整改工作。8.系统功能清单申报情况。为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经办业务流程,明确经办岗位职责,我中心对照省市下发功能清单再梳理、再细化、再落实,明确了各个业务人员的职责划分,确保了经办工作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截止10月底,我中心所有人员的系统功能都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划分,保障了经办业务的有序运转。9.年检换证工作完成情况。为进一步督促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检的单位按时完成年检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宜机保发〔2021〕23号)文件,按照规定时限和相关要求,全县80%单位已完成年检换证工作,年检工作得以圆满完成。10.“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人社快办行动,努力以快办的加速度提升服务的高质量,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发放等业务线上经办,“打包”经办。通过“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对23项经办业务进行经办流程梳理、精简资料提供,实行网上经办不见面模式办理,逐步实现“跑零次”服务。11.档案整理情况。我中心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对2021年以来每月形成的各类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按照编目、编号进行了规范整理,截止目前整理业务档案资料共计80余盒。12.宣传活动情况。今年来我中心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严格按照人社党委的安排,严密组织开展“学党史、悟思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传播中心“好声音”。3月份针对我县部分退休人员因高龄、长期患病、瘫痪在床等特殊情况不能自行认证的,安排专人逐一上门开展认证服务,确保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发放;5月份针对各参保单位在经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召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业务培训会,促使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我县机关养老保险事业高质快速发展;6月份积极开展调待政策宣传活动并圆满完成了202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10月份为我县2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顺利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有效地保障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平稳接续;11月份为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按时完成了2021年冬季取暖费发放工作,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实践,为今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13.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县人社局党支部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以学习党史理论、学习业务为主要内容,合理制定了党史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周一组织全体人员集体进行党史教育学习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定期检查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进一步提升了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思想意识和经办服务水平。二、产生的社会效益1.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经办规程和要求,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有章可循,顺畅接续,维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2.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严把审核关口,理顺工作流程,及时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存在问题1.经办机构人员和办公用房不够健全,我中心需设参保登记岗2名(单位参保、人员参保各1名)、关系转移岗1名、个人账户管理岗1名、职业年金管理岗1名、基金管理岗2名(会计1名、出纳1名)、稽核和内控岗1名、待遇管理岗1名、复审岗2名、办公室和档案管理1名等12个岗位,而我中心仅有7名编制;办公用房租用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四间暂作办公区域。2.“中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落实难,其家属多次来访,但因省相关政策仍未完善,望制定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办理。3.由于部分参保单位管理责任夯实不到位,对死亡、服刑人员未及时办理暂停业务,导致养老待遇被违规领取。望各参保单位切实履行好对退休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我县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党风建设,巩固学习成效在2022年工作开展中,我中心将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业务管理工作,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同时巩固好经办人员养老保险系统操作流程和经办规程工作,增强经办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二)规范业务办理,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不断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快办工作,持续抓好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发放、待遇核定发放及转移接续等常规工作,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取暖费的足额按期发放工作;加强政策和制度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载体,加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推进转移接续、待遇发放等业务网上经办模式,提高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新增、暂停、追缴等信息变更业务的经办效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各项管理,抓细抓实全部业务,完善服务措施,持续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向前发展。(三)加强基金监管,夯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加强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基金收支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与财政、税务、银行的定期对账机制,防范化解社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经办方式,提升经办素质,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从思想上、制度上、程序上堵塞漏洞,实现经办业务相互制约和监督,确保社保基金及业务经办过程安全可控,努力开创全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新局面。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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