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地下水保护,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组织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调查评价,拟定保护与利用规划;参与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检查;承担地下水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及站网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地下水水资源税的计量核定工作。 | |
住所 | 咸阳市滨河西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罗宏伟 | |
开办资金 | 31.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69万元 | 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站.公益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完成业务情况(一)动态监测工作1、完成了2021年三期《地下水简报》编制、刊印工作。2、完成了2020年度全年地下水监测资料的整编工作。3、完成了2020年度《咸阳市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工作报告》。4、每月按时收集、校核、录入各县区上报的水位监测资料,并上报省局,完成各月蓄变量计算工作。5、审核各县市区编制的《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工作报告》及地下水监测资料成果表,提出存在问题,给出考评意见。6、配合水资办工作,完成2020年度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地下水部分资料准备工作。7、完成全市12个县区市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并将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工作考核结果发送各县区市,抄送市水利局及陕西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8、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管理与维护工作的通知》,并对各县区市提出工作要求。9、完成了咸阳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水质取样工作以及黄河流域39项水质监测采样工作。10、与各县市区地下水监测单位签订了《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和国家监测站管护协议》,下拨了管护经费;各县市区业务单位与管护人员签订了《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管护协议》签订管护协议73份,落实了运行维护责任,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对监测站进行了抽查,监测数据到报率和监测数据质量进行了日查、周统计、月报表。11、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我市的12个县区市监测站进行检查抽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发文通报。12、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站成立了工作小组,由局领导带头,召开专题工作会,利用两周时间,为全市共布设监测站点130处,主要以地下水超采区、水源地、水库淹没区、煤矿影响区岩溶水和北部土石山区等特殊类型区为主,此次布设补齐了我市监测工作短板,该项目上报省局,已进入可研阶段。13、整理2010-2019年全市地下水监测资料,统一格式,进行排版,并刊印成册。(二)机井管理工作1、配合省局做好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工作,汇总、上报全市各县区市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数据(登记核查规模以上取水井总共19429眼,规模以下取水井总共114244眼;规模以上封废5344眼,规模以下封废55728眼,全市机电井总数为133673眼)。2、完成咸阳市城区用水企业(31家自备井用水企业141眼水源热泵井、12家地源热泵企业42眼地源热泵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并全部完成了网上登记填报工作。3、完成市水利局水政科水行政执法委托授权事宜,并经站委会研究确定、上报水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开展换证工作。4、完成市水利局规计科组织的全市机电井年报统计工作。5、组织我站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级水行政执法法律培训、考核工作。6、安排各县区市对于封停、报废井进行核查并制定相关制度及办法。7、学习贯彻落实省上关于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审查申请资料清单》。8、对融创房地产、又一程房地产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9、完成了市水利局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常态化填报工作。(三)水资源税计量工作1、按时完成2021年四个季度的的水量审核工作。累计审核市级用户28户,地源热泵企业12户,普通用户16户。2、督促更换计量设施5家,完成例行巡检12户,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其及时改正,使计量工作正常进行。3、参加高新供水集团水资源税缴纳工作的协调会和市税务局关于此项工作的会议。4、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用水统计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对28户用水企业进行了网上统计填报。5、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现场检查工作。6、召开市级用水户水资源税座谈会。7、对所有纳税的用水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编发全年三期《地下水简报》为全国编制地下水通报提供基础资料,为各级领导准确决策提供了依据。配合市局完成了上级环保督察组赴我市进行的环保督察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了有关地下水超采区水位监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为亭口水库、西咸新区等重点工程提供有关地下水位、水质、水温等系列监测资料和成果报告,并进行了分析研究,为工程设计施工和工作顺利开展尽了我们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及《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开展我市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工作,有力维护了地下水取水工作秩序,确保地下水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对全市二十八家市级水资源纳税企业进行用水量计量、审核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完成水资源税征收。三、存在问题地下水监测井网布局不合理,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要求,更满足不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对地下水监测工作的要求,需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井质量低、检测工具落后,保证不了监测资料的精度,影响了资料的完整性和使用价值。机井市场巡查工作还需加强,机井施工单位技术工人业务水平普遍不高,凿井操作不规范,须加强培训力度。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加以改进。依据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继续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尽快进行井网规划,增补监测专用井,配置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监测水平。加大对凿井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操作规程,加强凿井市场的执法巡查,规范凿井市场秩序,确保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五、2022年工作计划(一)动态监测工作1、编制第三期《地下水简报》及2021年度《咸阳市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工作报告》。2、每月按时收集、校核、录入各县区上报的水位监测资料,并上报省局。3、继续对全市的国家级、省级监测站网进行优化改造。4、开展2020年全市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工作。5、与各县市区地下水业务单位签订《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和国家监测站管护协议》。6、配合市局做好地下水水位考核工作。(二)机井管理工作1、开展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陕西省地下水监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全市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工作。3、开展对各机井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4、加强市场巡查工作力度,杜绝违法打井,确保凿井市场秩序。(三)水资源税计量工作1、按时完规划区内自备井年度水量审核工作。2、针对计量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巡查,并督促企业认证整改。3、完成对全部企业计量设施的检查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