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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3-01 15:21
单位名称 富平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救助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相关困难群众救助、管理;救助政策宣传。
住所 富平县南二环西段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富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2.05万元 91.85万元
网上名称 富平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全年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全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按照自愿受助原则,对不愿受助人员不进行救助,但考虑到我县实际,为创设文明县城,我站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了醒目的标志指向牌,并组成街头劝道小组,我们在进行劝阻告诫型劝导,在劝导、疏导的同时还利用相关救助书籍对过往的人群做宣传指导,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哪些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我们还公布了救助站值班电话,并且组织职工上街轮流巡查。对于这些新的救助模式,提高了街头劝导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救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了救助管理工作成效。2、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助是一大难题。为及时救助危重病人,我们先后确定了县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定点医院,对危重病人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对危重病人先诊治后结算,使这些救助对象病愈或基本痊愈。危重病人的救治,进一步明确了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的收治办法,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的处理提供了完善的保障机制。使我县的救助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同时也给我县城市和谐稳定消除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年来,我站救助管理工作机构逐步健全,救助管理工作日益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通过前期努力,今年以来,我们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6人次,其中危重病人1人次、精神病患者18人次、未成年3人次,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救助管理职工队伍有待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应在提档升级;二是对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的救助工作还是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整改措施:加强救助管理队伍,提高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提升救助管理水平。规范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的救助工作。完善救助站基础建设。五.2022年工作计划:1.救助工作事关特殊人群的民生问题,2022年我站仍将坚持面向困难群众的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一如既往的抓好日常救助管理工作。2.继续在日常救助工作中,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加强日常街道和值班工作,积极探索救助管理新办法。3.做好对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是维护我县和谐安定,对县城文明建设的积极举措。我站将继续加强上街巡查力度,对不愿来站受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食品及衣物等,提供简易救助,同时加强对来站求助患常见病和身有残疾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4.面对救助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来拓展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救助管理站正常、安全运转。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年度无奖惩情况。2021年无涉及诉讼事项。2021年度无投诉事项。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