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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22-03-01 10:00
单位名称 镇安县粮食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管粮,确保粮食安全。对国有粮食企业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规范粮食经营者经营行为,认真落实粮食政策。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后街32号
法定代表人 冯礼明
开办资金 77万元
经济来源 全款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发展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1万元 1.7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发展改革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健全了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等,召开决策会议11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开展2020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研究,扎实安排,印发了《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59号,建立了联席会制度,明确了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粮安工作自查自评。省、市粮安考核组对我县2020年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考核位列全市第三。(二)加强粮食监督检查,粮食市场流通秩序良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粮食收购市场、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库存、库存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粮食储备和应急预案落实及政策性粮食供应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粮油安全检查17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对全县21户“放心粮油示范店(点)”实行动态监测,抽、送检成品粮油样品11份,销售粮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保障了我县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三)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各项指标超额完成。全面完成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定期发布粮油市场信息8次,增加县级原粮储备500万斤、存储原粮达1400万斤,应急成品粮储备118万斤,确保了县域粮食安全。全年实现社会粮食购进5100吨,社会粮食销售9300吨,实现社会粮食销售收入4100万元,分别占年度目标5000吨、9000吨和3800万元的102%、103%和108%,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四)加强储粮安全管理。按照储粮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春秋两季粮油普查、春季库存粮油安全检查,确保了市、县两级储备粮和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安全,做到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品质完好,达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的要求。实现并巩固了“四无粮仓”县成果。(五)加强“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城乡居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让中国人“吃出健康”,继续将陕西海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陕西金亨祥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六)认真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了《镇安县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库存、库存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粮食储备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情况、政策性粮食供应和“放心粮油”示范店和经销点等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监管粮油生产和供应企业(经营店)26家,查办案件1件,有力地规范了我县粮油市场经营行为。(七)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省市县要求,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紧密配合巡查组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销号整改、长期整改、移交处理的整改方式。自查问题15件,检查巡察发现问题10件,及时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截止年底整改到位21件,剩余4个问题正在整改。(八)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以及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提出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明确了考核与责任追究的事项。制定了镇安县粮食局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加强宣传教育,实施常态化教育监督。细化了加强领导、深化教育、强化工作、落实责任、明确责任等五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以及股室、下属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保证了粮食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粮食市场流通秩序良好,粮食市场供应充分,储备粮安全有保障,“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落实有力,监管执法规范有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全市位列第三。2.经济效益:全年实现社会粮食购进5100吨,社会粮食销售9300吨,实现社会粮食销售收入4100万元,分别占年度目标5000吨、9000吨和3800万元的102%、103%和108%,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粮食执法力量薄弱。持有粮食领域执法证仅有2人,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原粮储备库容不足。现有两处储备库,其中县河仓库严重老化,地基下陷,已成危库,目前未储粮;云镇库仓容总量为2160万斤,现原粮储备库容还不足,也未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库。五、整改措施。一是争取设立县粮食执法队。主动汇报县委、县政府研究,争得市主管局等支持,设编设岗,理顺机制,加强粮食领域执法监管,保障粮食安全。二是规划新建县粮食储备库。积极选点规划,力争纳入重点实施项目库,扎实组织实施,一次性解决我县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不足、无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库、无应急物资储备库的问题。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要求,学懂弄通做实讲话精神实质,掌握贯穿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持续开展亮剑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我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库存、库存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粮食储备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情况、政策性粮食供应和“放心粮油”示范店和经销点等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整顿我县粮油市场,保证我县粮油市场稳定有序。3、加强对粮食储备库工作的指导。不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做到规范化运营,努力实现企业经营不亏损目标。下大力气整治粮食储备库管理不够规范,执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及加大政策性粮油管理力度;开展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尽力压缩不必要的支出,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科学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县河老库资产,规划新建县粮食储备库,统筹解决粮食储备规模不足、无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库、无应急物资储备库的问题。4、持续加强储粮安全管理。持续巩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成果,加强粮食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确保市、县两级储备粮和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安全,做到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品质完好。继续巩固“四无粮仓”县成果。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好的位次。5、认真做好粮食收购工作。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积极入市,组织开展市场化收购,进一步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引导和鼓励县内骨干粮食企业,特别是国有粮食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坚持“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工作要求,不断规范粮食收购行为。6、认真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想方设法解决贷款问题,力争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300万斤县级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公布粮油市场信息,适时对粮食市场进行有效调控,确保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7、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高的干部出任工作队长。强领导、重实效,强调研、重谋划,强沟通、重协作,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8、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为民、务实、清廉”。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粮食事业科学、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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