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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勉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勉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1 09:52
单位名称
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勉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制定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局具名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住所
勉县和平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陈松利
开办资金
5.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勉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万元
5.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未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未发生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度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围绕主题教育,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我办公室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关系保”、“人情保”、“漏保”、“错保”,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经办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夯实了民政脱贫攻坚兜底工作基础。具体做法是1.强化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活动。聚焦脱贫攻击,对标目标任务,时刻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扛在肩上,把对人民服务的责任装在心间,开展业务培训6次,发放民政宣传手册1.5万余份,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活动,实现近亲属备案51份,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强化动态动管理。指导和督促各镇(办)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等工作,采取镇(办)为主、村居配合、全面入户、县局抽查的“四级联动”方式,扎实开展一年一度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复审工作,全力做好复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清退,对因家庭人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低保金减发、增发或停发,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公示。为全县198个村(社区)统一制作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栏,及时将享受低保情况在村(社区)公示,公开了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热线电话、投诉网站和邮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指导镇(办)对照专项整治问题重点,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逐一进行摸排。截至目前对全县重点对象进行了逐一排查,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1281户1298人重病和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保纳入农村低保,对农村低保中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四类特殊人群合计8362人增发分类施保金。对已经取得收入但收入还不稳定的119户337人渐退帮扶政策。(二)强化责任担当,工作压实到位。一是强化动态动管理。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完善核对机制。对申请救助对象实行凡救必核,从源头上治理,实现精准救助、阳光救助。三是下放低保审核确认权。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至镇(办),提高了救助的时效性。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今年以来一是严格落实中省市城乡低保政策,不断加大困难群众的排查和救助力度,落实“单人保”和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等导致收入下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落实“渐退帮扶”政策,确保兜底保障对象稳定脱贫不返贫。三是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截止2021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472户16166 人(城市554户840人,农村7918户15326人),新增城乡低保749户1467人(城市41户48人,农村708户1419人);清退968户1428 人(城市51户83人,农村917户1345人)。发放低保金8091.9321万元(城市657.0927万元,农村7434.8394万元),为933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87.746万元,为358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12.232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529户5627人,建立了低收入信息库,对43754户78743人社会救助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其中疑似信息314条,经核实33户112人取消低保待遇。为99名监护人发放严重肇事精神病人监护补贴22.52万元。为17名60年代外省回陕精简人员发放补贴10.4516万元。实现了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预防了因病、因残、因学返贫现象。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赶不上群众需求,镇(办)民政干部大多年龄偏大,村(社区)民政协理员素质参差不齐,镇(办)E救助智能化开展难度大。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一是加强的对镇(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印制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宣传册;三是定期不定期的对镇(办)业务工作进行督导并现场培训。四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合理方式,为各镇(办)配备专业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民政协理员。四、下一步打算1、继续做好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低保政策知晓率。2、结合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加强对镇(办)工作的政策指导。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别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口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并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和渐退帮扶政策,确保困难对象“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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