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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1 09:35
单位名称 宝鸡市金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拨付和养老保险档案的记载、管理工作。
住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7号
法定代表人 赵涛涛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3万元 3.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1年7月,为全区152家机关事业单位3683名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82元。(二)扎实做好养老保险改革中期评估及社保基金风险排查整改工作。事险中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对养老保险中期评估工作安排部署,多次召开社保基金警示教育会议,分工协作,狠抓落实,对标对表,细数“家底”,对涉及的十项内容45个问题逐条梳理自查,对排查的问题及时做到整改,有力有效深挖存在问题,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奠定坚实基础。(三)核算调整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区事险中心本着减少审核审批环节,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的理念,认真准确核算了2020年度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对原享受生活补贴的236人直接申报,补差金额达241万元,待遇全部落实到位。(四)率先完成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2021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全面完成,完成率100%。对于因病卧床等不能认证的特殊人员,我们上门为他们进行一对一认证,今年以来上门认证5人。(五)及时核算退休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区事险中心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核算了退休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2021年共核算发放丧葬费抚恤金69人,涉及资金553.94万元,全部及时落实到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全力落实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做实。职业年金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区2019年9月-2020年12月211名“退休中人”,涉及职业年金637万元未记实情况,因涉及退休人员切身利益,人数多,金额大,区事险中心积极向区政府、区财政申请资金,经过多方筹措,目前,涉及职业年金637万元资金区政府及区财政局已同意拨付,待近期资金拨付到位后,我们将及时办理职业年金核定,211名“退休中人”养老金将全部落实到位,人均3万余元,待遇显著提高。2.清算企业子校移交人员养老保险。针对企业子校移交遗留问题,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将我区马营幼儿园、合力学校、斗鸡台小学三所学校36人,涉及养老保险资金53.7万元全部落实到位,至此这三所学校36名“退休中人”待遇核算全部到位。3.快速落实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清理工作。区事险中心及时督促军转干部、转业士官办理有关接转手续,对拒不缴存资金的人员,向其工作单位发放资金收缴函,2021年共发出养老保险收缴函12份,告知其法律责任。2021年共清理收缴养老保险30人,转移养老保险68.54万元,职业年金20.58万元。2021年度被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授予业务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理论学习不深入,缺乏学习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学习停留在表面上。2.创新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方法不够灵活。3.服务能力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弱化。(二)改进措施1.加强学习,强化组织领导意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储备业务知识,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2.务实创新,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在党支部开展活动中,方法上求活、内容上求新,提高全体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使党建工作更加富有成效、更具活力。3.转变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带头深入各参保经办单位,倾听经办人员与退休人员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开展遗留问题“清零行动”。(二)召开全区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培训会。(三)继续做好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工作。(四)做好退役士官养老保险补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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