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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环境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2-28 17:32
单位名称 吴堡县环境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监理保障,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辖区排污和超标污费的征收。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镇人民路一路顺家属楼
法定代表人 霍志斌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万元 4.2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环境监察大队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的主要工作:2021年针对国控、市控企业每月两次的日常检查,加强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环境宣传,加强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具体开展了建材行业、餐厨废弃物、散乱污企业综合排查整治、排污口排查、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拆改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环境噪声、加油、加气站、医疗废弃物、沙土运输车辆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2369、12345、百姓问政等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工作;积极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检查工作;协助本局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及散煤燃烧治理工作。2021年我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440余人次,检查企业370家次,实施停产整治企业6家,采取行政处罚10起,实施罚款共计33.38万元,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约谈企业32家。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排污企业,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2021年我队共受理80起环境信访投诉,其中大气污染33件,水污染9件,噪声污染32件,其它6件,均已办结。我队受理环境信访投诉后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现已全部办结。目前,我队充分利用移动执法平台,建立了排污企业“一企一档”,行政处罚案卷卷宗“一案一档”,做到从调查取证到法律文书下达的全过程电子记录,全程留痕、及时入库、结果公开、责任可溯,实现了环境执法的快捷化、程序化、规范化、数字化。我队积极参加了市环保局、市支队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我队建立了学习制度,每周学习讨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省市会议上相关领导的讲话及会议精神,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应用新法、新规查办案件的能力,遏制了执法人员不学法、不懂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任性执法情况的发生。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我大队2021年实施罚款共计33.38万元,已缴纳31.38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国家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要求贯彻执行不够到位,2022年将加强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环保各项目标任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大队将结合环境执法工作过程存在的问题及中省市的相关要求,在开展工作中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创新开展环境执法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督促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具体行动如下:(1)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2)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排查、整治专项行动。(3)开展建材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4)开展畜禽养殖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5)开展加油、加气站专项执法检查行动。(6)开展固废、危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