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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28 15:40
单位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执行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为群众提供住房服务。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和管理;住房困难状况调查等。
住所 宝鸡市凤翔区秦凤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 肖晓恒
开办资金 67.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72万元 67.72万元
网上名称 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于2021年3月23日,单位名称由凤翔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变更为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2021年开展业务完成情况:1.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心将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提高中心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作为全年工作的中心。2.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扎实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职责,确保保障房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3.建设任务完成情况:(1)完成了凤鸣小区节能改造项目。(2)实施了万和家园、上善家园、凤泉花园北区三个保障房小区室内供暖改造项目。4.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广泛宣传群众,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1个,3700万元,2351户,目前,所涉及项目已全部进场施工,预计2022年3月可建成。5.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县租赁补贴任务15户,经过申报、审核,今年共发放租赁补贴109户19917元。6.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证办理:今年上半年以来,我中心通过张贴公告、电话告知等形式,收集审核新都市花园东区8#、11#、13#、15#、16#、19#楼330户住户办理不动产证资料,截止目前,新都市花园6栋楼住户资料已基本收齐,每周四、周五中心业务人员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住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预计2022年3月所涉及6栋楼住户不动产登记证将全部办理完结。7.公租房日常管理情况:(1)创新思维,完善机制,更新完善了台账信息;(2)确保公平分配。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和年审制度,实行“房源、过程、结果”全公开。(3)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平台及时更新了解信息平台内的房源、人员数据,切实做了信息平台准确无误、一目了然。8.防汛维稳工作情况:我中心按照防汛工作预案,启动防汛值班程序,对个各个保障房小区雨污管网进行了疏通,采购了大量的防汛物资(抽水泵、铁锨、雨衣、沙袋等),并及时分发给了各保障房物业公司,今年在做好前期充分工作前提下,未出现汛情,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全,预防了矛盾纠纷。9.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自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区上统一安排,我中心定点帮扶为横水镇西方村,同时委派第一书记驻村城关镇马村进行帮扶,今年11月区乡村振兴局统一调整,我中心定点帮扶调整为柳林镇洛城村,同时调整原马村第一书记到洛城驻村,在帮扶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帮扶政策,并对驻村工作人员及时慰问,确保了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原参与扶贫人员继续做好扶贫工作,熟记“六问六查”政策,对脱贫户家庭情况一口清,确保了乡村振兴与帮扶工作顺利开展。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提高住房保障管理水平,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的入住率,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心以信息化为突破口,加强人与资产管理,按照“一户一档、一项目一档”的原则,健全城镇住房保障纸质与电子档案。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轮候机制,切实做好保障对象资格复核工作,动态监测。现全区公共租赁住房住户2425户,全年收缴租金400余万元,解决了县城周围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约束机制不健全,保障房配租租金实行年缴制度,一旦承租户拒缴,退出程序将陷入僵局;2、保障房维护、管理资金缺口较大;(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积极与上级协调,坚决拒绝问题继续滋生,把问题解决在矛头,防微杜渐,继续加强学习,强化工作热情。四、2022年工作计划情况(一)、2022业务工作计划1.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2.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台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3.加强保障房各小区日常管理,继续争取资金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提升居住环境。4.做好公租房租费收缴工作。(二)、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1、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工作。2、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