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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28 09:31
单位名称
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提供保障。负责保险费收缴、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管理。
住所
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刘惠芳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人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97万元
21.34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法人业务,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根据省市城乡居保文件精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制度,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强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宗旨,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工作成效显著,圆满的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1、城乡居民工作情况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98081人,其中参保缴费70816人,共计收缴城乡居保费1207.06万元。2021年待遇领取共27265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909.4万元,发放率100%。2、工龄加补贴工作全县八大员总人数7362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3155人,2021年累计发放工龄补贴375万元;退役军人165人,60周岁以上48人,2021年累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2.48万元。3、困难群体代缴工作为做好我县代缴工作,我经办中心积极与各镇办、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协调对接,及时动态掌握代缴保费人员基本信息,并将代缴保费人员信息,按政策要求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上做好标注,做到精准识别,精准代缴,确保不漏1人。经过信息比对核查,我县2021年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保费政策2952人,已全部代缴,共代缴14.76万元。4、被征地农民工作情况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280人,其中,16-59周岁每人每年按城乡居民养老最低标准为其代缴,2021年代缴人数3570人,71.4万元,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养老保险710人,每人每月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增加200元。2021年底累计发放167.4万元。5、社保卡发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发放和推行工作,我县社保卡共176244张,截止目前共发放127340张。剩余48904张卡正在发放中。二、主要措施1、业务宣传情况开年以来,我中心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及鼓励多缴长缴政策当做重点抓紧抓好。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方式,开辟宣传途径,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台播放广告、召开会议、设立咨询点、走村入户与居民算帐对比等有效形式开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多缴长缴的自觉性。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情况为防范遏制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等现象发生,扎实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的大力宣传推广,实现了待遇领取人员足不出户即可认证,有效地解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严格把控养老金发放,确保养老金发放准确、真实、合理、公平,保证养老基金安全。3、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成立了专项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们按照《咸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10方面45项风险点;重点核查部、省下发的三批疑点数据;核查市局下发的第四批疑点数据情况;督导检查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等各项工作,进行逐项逐条检查。并及时完成了整改。同时,我们完善了基金风险防控、内控检查、基金稽核、月报等制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三、存在问题一是镇级没有专职经办人员和经办机构。乡镇机构改革时,原来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已撤并,现在乡镇没有经办机构和专职经办人员,上下信息无法及时沟通,业务开展相对较难,比如信息系统的录入都落到县经办中心。二是信息系统录入及信息报送不及时。虽然给各镇区配备了计算机开通了专网,但全县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各镇、村两级没有操作运行,导致参保人信息和业务数据不精确,核对困难,出现了个别错误。大部分镇区报送每月月报下月到龄人员和上月死亡注销人员按时准确,但部分镇办、社区中心仍有延误,导致待遇领取人员少领及资金流失。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做好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工作。充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方针,思想高度统一,做好政策的宣传,待遇发放等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不拖不漏”。二是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基金管理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生命线,养老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按时上解,不滞留、不挪用,要建立财务缴费台账,确保帐实相符。三是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我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政府为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和基础养老金提高的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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