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泾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 | |
住所 | 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宝丰寺泾阳县良种推广站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黄文龙 | |
开办资金 | 26.2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8.79万元 | 39.4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队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2021年工作总结(一)、统筹规划执法工作。及时学习传达市农业农村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泾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农业执法工作计划》,为全年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以2021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执法案卷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案卷质量都受到了评查组一直好评。配合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1份,完成了陕西省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交叉检查任务。(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1、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了《泾阳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余30学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培训1次4人次,参加县级培训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学习研讨、网络学习、督促个人自学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设。安排1名同志参加省级培训1次、6名同志参加市级培训2次、10名同志参加县级培训1次,举办内部培训和研讨班12期,发布网络培训教材100余篇。2、加强交流学习。与市支队、淳化、三原兄弟县区开展交流学习5次。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3、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0万元,采购执法装备66台套。(三)、规范农业综合执法。1、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开展2021年禁渔专项行动,“保双节、迎小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条锈病用药专项治理行动、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十四运”和“特残奥会”农产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等6次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出动执法车辆120辆次、执法人员424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单位108家次、农资经营单位330家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0份,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60余份。2、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全年共查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77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1起,简易程序案件16起。其中无证经营农(兽)药案件2起、劣质农(兽)药经营案件5起,种子违法经营案件7起,遣散“农资忽悠团”1批次。3、强化行刑衔接和部门协作。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次,查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案件线索1起,与市农业执法支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次,移送案件线索1起。4、强化执法对象管理。主动工作,对农药飞防组织和农机维修经营市场进行排查,规范管理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及时对接县城回归工作,对县城区农资经营单位和宠物诊疗机构进行检查登记;对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为下一步查处农产品违法案件奠定基础。(四)、严格农药经营审批。全面统计县内有农药经营意向的农资经营户,并上报市局,强化农药经营者资格培训,严格农药审批管理。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的培训暂未能按计划实施。(五)、积极推行信用建设。1、推动农资领域诚信建设。在农资生产经营领域宣传推行《泾阳县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泾阳县农资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农业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公示,推动农业诚信生产经营进一步开展。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执法依据68条,制牌公示《泾阳县农业执法人员工作规范》、农业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听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等;在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全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履行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全部按规定进行公示。案件办理完结后,按照既定程序,对办结案卷及时进行归档,今年在全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中,我局优秀案卷数位列全县第一全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问题发生。(六)、认真接待信访举报。对于每一份举办都认真对待,全年接待群众举报9起,调查调解5起,转案件线索2起,现场答复2起,信访举报结案率100%。(七)、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1、大棚房整治回头看工作。2月23-24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先后出动车辆4辆次、执法人员22人次,对2018年“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排查中发现的40个问题逐一进行“回头看”。问题台账中的40个问题按照原验收标准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没有发现新的问题。2、撂荒地统筹利用调查和复垦核查工作。按照县局统一安排,我大队及时联系兴隆镇主管镇长,督促尽快落实自查工作,如实开展和上报撂荒地调查结果,确保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11月,对撂荒地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上报县局。3、秸秆综合利用调查工作。协助县农技站开展秸秆利用综合调查,出动车辆4辆次,人员8人次,调查农业生产企业45家,全面完成工作任务。4、乡村振兴工作。安排2名同志分别在王桥镇屯杨村、桥底镇褚牛村驻村开展工作。组织党员职工观看了扶贫片《无翅飞翔》电影,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认识,为从精准脱贫向乡村振兴转变打好基础。5、助力秋收秋种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帮助中张镇东鸟村、桥底镇桥底村、泾干镇木刘村帮助困难群众秋收,督促兴隆镇抢收抢种。二、完成社会效益(一)、强化宣传培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1、集中宣传。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资打假宣传周、5.12防灾减灾宣传、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悬挂宣传横18条,制作宣传版16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2、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开展宣传农药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违法案例等,提高广大群众的农业法律法规意识,先后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00多条。3、上门宣传。结合执法检查和查办案件,通过面对面方式,对广大农业、农资生产经营开展宣传,增强宣传效果。4、举办培训班。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培训群众80余人次。(二)、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多方协调,与陕西新天地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达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协议,利用12天时间,完成全县农资经营单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并及时联系处理,解决了自2018年以来形成的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难题,为下一步进一步开展该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以此为基础,争取市农业农村局奖励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25万元,为扩大回收处理范围,进一步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职工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职工年龄结构不合理,没有新生力量加入,老职工技能提升潜力有限,还待进一步提升。2、工作经费不足。除了日常办公经费,业务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制约业务工作开展。(二)、整改措施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通过人员招聘,充实新生力量,保障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延续性。二是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发掘现有人员潜力,加强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业务交流,拓展工作视野,取长补短,促进工作迈上新台阶。2、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加大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多渠道多方位争取资金,为加快我县农业执法发展增添动力。3、严格管理措施。优化完善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职工工作创造力,促进工作又快又好开展。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通过各种措施提高职工业务工作能力,通过现场执法,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积极争取资金,配齐执法服装,增加执法装备。三是继续开展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在2021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维护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二)、扎实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一是继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广度和深度,向基层企业、群众延伸。二是以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三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在该项工作上再添措施,再想办法,争取更好工作成绩。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五是逐步开展农膜回收执法,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三)、强化农村宅基地执法。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充分掌握政策,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好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维护农村稳定。(四)、强化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推动农资领域诚信建设。以推行《泾阳县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泾阳县农资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经营领域信用评价,促进诚信经营,形成健康有序的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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