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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2-25 10:40
单位名称 延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执法监督保障。监督土地法规执行情况;受委托查处违法案件;指导县区土地监察业务。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南门坡圣龙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 李守义
开办资金 6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万元 11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支队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以及支队2021年工作责任清单,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执法监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现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及社会效益(一)20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核实情况。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2020年度四个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共14732个109284.27亩,耕地26833.28亩。其中第一季度119个;第二季度304个;第三季度773个;第四季度13536个(含增补下发图斑)。1、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2012个81646.11亩,耕地18129.61亩。2、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720个27638.16亩,耕地8703.67亩。其中,合法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275个23619.48亩,耕地7682.13亩;违法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445个4018.68亩,耕地1021.54亩。3、全市违法比例情况。根据省卫片执法工作要求,全市判定违法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445个4018.68亩,耕地1021.54亩。全市违法占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为14.5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总耕地面积比例为11.74%。按照部、省卫片执法工作问责政策,对中省重点违法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个人宅基地等违法用地,在实施问责时,违法用地面积不计入问责比例面积。全市符合可以扣减图斑1009个3059.34亩,耕地782.34亩,扣减后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312.15亩,全市违法占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为3.4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总耕地面积比例为3.59%。4、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2020年我市判定1445个新增违法建设用地图斑。非立案处理1326个,其中移交农业农村局宅基地879个;立案查处119个,已结案64个,收缴罚款1478.83万元,已拆除复耕0.03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35.98万平方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42人,其余55个正在查处整改中。(二)2021年前三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情况。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第一、二、三季度土地卫片图斑总数为2099个面积31330.8亩,耕地面积9900.56亩。1.新增建设用地图斑443个,面积5853.38亩,耕地面积1892.86亩。其中合法用地的图斑261个3244.92亩,耕地面积1076.31亩;违法用地的图斑182个2608.46亩,耕地面积816.55亩,目前正对违法图斑进行依法立案查处整改当中。全市违法占地面积比例为44.56%,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43.14%。2.其他用地图斑1656个,面积25477.42亩,耕地面积8007.7亩。其中,临时用地344个,面积3989.04亩,耕地605.22亩;伪变化896个,面积12549.53亩,耕地3252.12亩;设施农用地292个,面积4722.73亩,耕地2337.26亩;光伏用地40个,面积2803.6亩,耕地1694.86亩;农村道路84个,面积1412.52亩,耕地118.24亩。3.1-3季度百亩大图斑核实判定情况。1-3季度部共下发我市百亩以上大图斑38个面积8514.75亩,耕地4148.41亩。其中富县3个、黄龙6个、洛川4个、子长5个、宜川1个、吴起3个、甘泉1个、宝塔12个、安塞3个。(三)全市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情况2021年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系统下发我市2021年1至12月份共114个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截止目前,1至11月份94个图斑的核查数据已通过系统上报省厅,12月份下发的20个疑似违法图斑各县正在核查当中。1至11月份监管平台系统下发的94个疑似违法图斑,核查认定后属土地图斑87个、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7个(宝塔区浩祥采石厂重复下发3次),以上7个图斑核查后,合法图斑2个、违法图斑4个(其中3个实际为同一个图斑,既宝塔区浩祥采石厂越界开采,现已立案查处到位,收缴罚没款1.5105万元,违法非立案图斑1个)、伪变化图斑1个。(四)认真履职、扎实工作,执法监察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违法月报系统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各县区每月25日前认真填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月报系统,严格审核填报数据的准确性、逻辑性,统计汇总上报数据;历史遗留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典型违法案件及省级督办重点案件查处整改;认真做好耕地保护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综合监管平台系统上矿产违法行为月报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认真完成2020年度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3.19”矿法颁布纪念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以及“12.4”全国法制日有组织的开展丰富多彩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集中宣传。(五)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按月收集统计上报了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统计工作,1至12月份全市各涉煤县区未作出煤矿领域行政处罚;认真做好综合监管平台系统上黄河沿岸3公里范围内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统计、审核、上报工作;坚持每月25日前上报市局关于“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涉及矿产违法行为查处的统计工作;对督办市委网信办交办的案件进行查处;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督查核实;督办了延川2宗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遗留问题;配合市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落实责任,认真扎实做好延安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部、省检查验收。违法案件综合统计和卫片工作各种数据成果真实准确,没有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二)继续抓好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把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确保2022年违法案件立案率、履职率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三)加强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学习国土资源各项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的执法水平。(四)切实搞好“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日的宣传,提倡并实行土地矿产执法宣传进工矿企业、进建设工地和进村入户,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五)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和转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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