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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救助服务中心(泾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25 09:17
单位名称 泾阳县救助服务中心(泾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县域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住所 泾阳县县前街骆驼巷10号
法定代表人 关冬利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泾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万元 1.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完善制度设施,积极开展业务(一)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一年来(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底),我们经受了一次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严峻考验。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克服困难,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救助,亲情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实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战胜疫情、资源短缺、任务繁杂等挑战,推动我县救助站管理与服务水平又上新台阶。为做好寒潮、大风、降温等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中心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在全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局长袁保利、主管局长徐国荣对这次专项行动非常重视,亲自带队上街巡查救助多次。并组织专题会议强调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的重要性,提出全民参与救助是保障行动的基础,是及时发现救助对象的重要有效途径,搞好这次行动首先要抓好宣传的意见。我们立即行动,通过上街发放倡议书、宣传册、救助联系卡、增设引导救助标牌等形式开展“寒冬送温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救助政策宣传册45份、救助联系卡45张、寒冬送温暖倡议书45张。(三)“携手相助让爱团聚”6·19“开放日”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6·19开放日,我中心邀请辖区各派出所干警、各社区志愿者和群众约15人前来我中心参加主题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我中心为群众讲述成功寻亲的感人案例,宣传全县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派发宣传单120张,救助引导卡120张,展示宣传展板14个,悬挂宣传条幅2个,出动工作人员12人次为群众讲解救助法规政策、寻亲知识、求助途径、服务内容等相关救助知识。有效增进了与广大群众的沟通,提升了群众对救助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助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救助管理工作、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夏季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度过高温炎热天气,我中心为了加强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和街面巡查覆盖率,把救助管理政策宣传作为的一项重要内容,集中在7月上旬,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和关怀,宣传党中央和省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改革措施,宣传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救助程序,宣传“自愿、无偿、临时”的救助原则和工作定位。共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200份,发放救助引导卡200份,通过微博、微信等发布宣传信息2条。为提高街面巡查覆盖率,我们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制定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流程,落实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部门街面巡查主体职责。充分发动乡镇、村居等基层工作力量,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积极参与,切实建立覆盖全面、协同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加大街头巡查力度,派出救助专用车对对菜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域等城乡结合部容易出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地方的巡查和救助开展全面排查。专项救助行动期间我中心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共出动救助车辆12次,出动工作人员22人次,站内救助31人次。通过开展街面巡查活动,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减少了“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为了提高寻亲服务效率和跟踪回访频率,我们始终将提升寻亲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多措并举为求助人员开展寻亲服务。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人员,及时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及时上传全国救助寻亲网、及时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及时进行人脸比对、及时在“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告、及时在媒体刊登寻亲信息、及时通过相貌、声音等线索进行人工甄别。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拓展寻亲渠道,提高寻亲效率,在专项救助行动期间我中心通过头条寻人途径寻亲成功1人。为减少易流浪走失人员再次走失,我中心在专项救助行动期间,组织人员对易流浪走失人员走访2人次,了解、掌握其生活和精神状况,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予以帮扶,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从源头上防止其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为了加强站内救助服务和托养机构的管理,我们中心在“开放日”活动后,就已经做好夏季救助准备,购置了防暑降温物资,制定了夏季巡查值班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接到求助电话后,及时开展救助工作。同时,对滞留在外托养的流浪人员开展“夏季送清凉”慰问活动,发放慰问品;对来站求助人员和巡查时受助人员也发放了药品、食品和饮品。为加强对站外托养机构的管理,我站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定期对桥底精神病院和县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对托养机构的资质、设施条件、服务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查看,特别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进行了重点检查。查看询问托养人员的身体和生活状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托养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四)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县民政局及时召开全县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结合民政部、省市县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对全县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各下属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精细管理,确保零输入、零感染。为了切实维护受助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服务中心制定了泾阳县救助管理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一是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安全防范。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规范救助流程。三是暂停护送返乡工作。四是严格开展消毒工作。(五)建立健全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为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实现社会力量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常态化、经常性监督,建立健全了泾阳县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由尚科副县长召集,民政局徐国荣副局长定点联系负责,由宋凯(泾阳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荆海星(咸阳信德诚会计师事务所书记)、毛媛媛、高云飞、陈静、褚涛(泾河新城泾干街道办事处北街社区委员)6名同志组成的监督机制。(六)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中心分别开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对站内及站外托养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电路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进行了检查,针对排查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排除了安全隐患。二、工作业绩我中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7人次,343人天次,其中男性105人次,女性2人次,肢体残5人次,疑似精神障碍7人次,走失15人次,护送18人次,乘车凭证89人次,委托机构托养3人次,亲属村(居)委会接领1人次。在救助工作中,做到救助及时,护送及时,没有发生一起不良事故。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护理照料人员配备等问题都相对滞后。二是在救助过程中发现部分职业乞讨人员宁愿风餐露宿在外乞讨获得收入维持度日,也不愿进站获取帮助,因为救助站目前只提供十天左右的临时照料,解决不了他们的生活的根本问题,致使“二次流浪”现象频频发生。整改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站内救助服务照料水平,计划采取跟踪回访救助新模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救助帮扶服务,教育和引导流浪人员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3、继续做好日常救助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4、做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423667989603H有效期2021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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