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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商洛市商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2-25 08:51
单位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审计;村级资产清理整顿;农村专业合作社、农协会管理等工作。
住所
商州区北新街80-1号
法定代表人
刘君良
开办资金
0.2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商州区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7万元
2.8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区农经工作在区农业农村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提升标准,务求实效的思路,认真抓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一事一议审核、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宅基地管理等各项工作,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有:一、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我们对2019、2020年度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共验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2个,家庭农场项目6个,对2021年度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了安排,共安排合作社培育项目3个,家庭农场项目10个,全面完成了2019、2020、2021年度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目标任务。二是根据省市相关精神,出台了《商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州农发〔2021〕83号),全面安排了202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认定及“陕西农民合作社信息宣传服务平台”系统推广使用工作。三是2021年家庭农场名录填报并完善421个,填报率达100%;认定家庭农场9个,命名区级示范家庭农场6个;申报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市级任务3个),监测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1个,全部合格;申报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监测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8个合格,2个不合格;推荐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阳光种养家庭农场为“最美示范家庭农场”。四是2021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674个,新增26个,入社成员达到20356户,参合率达16.96%;命名区级示范社6个,申报认定市级示范社2个(市级任务2个),申报认定省级示范社3个(市级任务3个),国家级示范社监测2个,百强示范社监测2个。二、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农经年报统计工作。为有效掌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上级要求,2021年1至3月份,我站对各镇办全年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审核,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农经各类年报统计上报工作。三、深化农村集体制度改革产权。2021年在总结2017、2018、2019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认真梳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改革改革环节,及时纠正错误。四、发展装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在往年政府财政资金扶持的基础上2021年区委、区政府累计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下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扶持资金3400元,用于资产投资,进一部夯实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五、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全年共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24个、涉及农户1.31万多户、人口4.05万多人,筹资金额5.20万元,酬劳总工日1.38万个,申请财政奖补资金427.00万元。2021年,我站在全体工作人员的配合努力下,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期盼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主要完成以下任务。一是完成土地确权颁证扫尾工作,全面结束档案移交和数据库会交工作。二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力度。完成区级示范社命名和市级示范社申报工作,完成全年家庭农场和职业大户认定工作。三是全面深化、整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四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商州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12月31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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