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承担全省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等违法案件的查处、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及协调、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形势分析研判、违法线索处理、卫星监测执法。 | |
住所 | 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陶虎生 | |
开办资金 | 523.9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15.37万元 | 195.51万元 | |
网上名称 | 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 从业人数 6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厅党组决策部署,坚持“严起来”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履职,强化执法检查,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卫片执法工作。土地卫片执法方面,一是部署开展全省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印发了《实施方案》,省级开展100亩以上监测图斑核查,对17个县进行市级交叉抽查,审核并上报2021年1-11月卫片执法成果,先后2次向6个市政府发出警示预警函,对部预警的重点县区进行了核查。及时完成部审核反馈的大图斑核查任务,以月为时间节点,开展省级内业审核,全程监督促进查处,同时在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推动整改。二是继续推进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对全省2020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成果进行省级数据审核,并报部审核。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阶段工作进展和上级会议精神、政策要求专题报告省政府。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分别向省级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向9个市政府发出建议整改函,督促加强整改。及时完成部审核反馈问题的重新核查,全面修订信息,同时全面摸排了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矿产卫片执法方面,2021年1月至10月,部综合执法监管平台矿产系统共下发我省卫片图斑1192个,经各市实地核查审核上报,剔除涉地图斑后,矿产卫片图斑共计200个(合法图斑139个、违法图斑24个、实地伪变化图斑37个)。(二)日常执法工作。一是强化案件查处震慑力。聚焦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以及秦岭等重点区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省厅挂牌督办了西安外环高速违法占地案,督办土地违法案件12宗、矿产违法案件7宗。配合部执法局赴榆林市核查矿产违法线索,督导榆林市局对部挂牌督办的4宗案件(靖边县林家湾村4处违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工作,并在榆林市开展以砂石为重点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市县的指导督导。开展全省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督导检查,对13个市(区)62个县(区)的卫片执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筛选出5起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报部。针对榆林市矿产执法工作滞后等问题,我局责成榆林市局召开全市矿产执法工作推进会,并派员参会督导,传达厅领导指示,提出加强矿产执法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评定优秀案卷6宗,合格案卷19宗,不合格案卷6宗,并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进行了通报。1宗案卷被部评为优秀案卷。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及时组织全局干部集体学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我省执法工作实际,对我省《土地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起草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待上会)和《关于严格规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已印发),进一步明确省本级案件查处职责,规范全省各级案件查处工作。根据部执法局安排,针对规划执法业务、执法装备配备、矿产卫片执法流程、执法机构队伍统计等问题开展5次专题调研,并对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中不合理罚款进行全面清理。四是积极开展核查和配合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执法工作职责职能,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对全省“大棚房”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配合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班、省发改委(省秦岭办)对各市县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回头看”、高尔夫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派出核查组对国内动态清样反映的韩城市3个项目用地情况、媒体曝光礼泉文旅小镇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核查。(三)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一是深入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积极落实秦岭生态保护要求,组织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督导检查,向秦岭6市下发了秦岭保护“五乱”整治中涉及我厅的乱搭乱建、乱采乱挖问题整治的工作方案,对2021年“两乱”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整改督导检查,督促西安市局核查上报省秦岭办暗访反馈问题相关情况,组织宝鸡、汉中、安康3市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召开秦岭保护相关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提出整改要求。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对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24个县(区)有关2019年以来秦岭乱采乱挖、乱搭乱建(未批先建、非法占地)突出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二是扎实开展流域专项执法。贯彻落实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长江流域沿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开展长江、黄河流域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召开全省流域专项执法工作部署会进行专门部署。9月下旬,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各市开展流域专项执法工作情况实地督导检查。三是牵头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全省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全省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聚焦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回头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文化旅游小镇和省部重点工程违法用地等问题,摸清违法底数,建立问题台账,严格依法查处,分类施策整治。截至12月20日,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全国统一部署处置外,其余五类共排查违法问题3650宗,整改到位3064宗,整改到位率83.95%。(四)扫黑除恶斗争。制定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系统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中省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暨行业整治工作,印发《推进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业整治工作。开展线索摸排核查攻坚,今年以来,共摸排核查线索761条,其中,涉乱问题线索759条。扎实开展自然资源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摸排土地领域涉乱线索670条,整治问题528个,立案查处462宗,移送公安机关10宗,拆除违建面积37.64万平方米,处理35人;摸排矿产领域涉乱线索91条,整治问题57个,立案查处41宗,移交公安机关3宗,罚款1880.94万元,处理1人。认真收集“砂霸”“矿霸”相关线索,对今年以来省厅接收的信访举报件材料进行梳理,查找涉及挖沙、采矿相关线索23条,并逐一分析研判。积极开展“一案一整治”,全系统共收到“三书一函”99件,已完成整治94件,正在整治5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今年新增出台自然资源制度性文件19个。(五)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重要时段和节假日期间信访维稳值班制度,印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自然资源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自然资源系统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系统信访维稳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重大时段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安保维稳任务。不断提升办信接访质量,全年共办理信访事项446件,其中来访41起158人,无缠访闹访等非访问题。扎实开展拆迁安置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与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部门责任、解决当前拆迁安置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对全省系统拆迁安置领域近10年来赴省进京越级访、集体访、部省交办、重信重访和重复投诉的信访事项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排查拆迁安置领域信访突出问题73件,均已制定了化解稳控措施,落实了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目前,已化解到位或有明确处理意见的60件。积极开展重复信访攻坚“回头看”工作,制定印发了全系统《关于开展重复信访攻坚“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多年来存在的各类信访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化解。截至目前,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和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排查的54件重复信访问题,已化解44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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