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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2-02-24 14:45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辖区内水源、大气、噪声、污染源等环境监测与服务
住所 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1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鹏涛
开办资金 48.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98万元 65.9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021年6月,按要求进行了名称/举办单位变更登记。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每月对石川河(入渭口)、临河(入渭口)、渭河(新丰桥)、渭河(沙王渡)、零河(水库)5个断面的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辖区15条河流干沟的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及时汇总分析上报分局,每年将监测数据与去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2、对辖区30多家涉水企事业单位废水、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指出企业在环保方面的不足之处,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对辖区十余家重点涉水企业进行突击抽查监测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全年共采集水样402个,审核出具监测报告214份,登记发放并编码归档。3、根据计划,每季度对陕鼓污水处理厂、新区污水处理厂和绿源市政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开展采样分析;每半年对19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4、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同时对群众的投诉案件及时采样监测,为民众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5、负责地表水水质自动站、空气质量自动站站点供电、网络和运维人员的出入等基本保障工作;现场对照巡查表内容逐一检查,按时将巡查情况上报市局。6、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扎实开展。对8个农村万人千吨水源地水样数据汇总,并上报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行者、新丰2个水源地监测数据及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数据,按要求汇总并在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系统上报。7、强化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根据环境监管执法、排污许可证实施等环境管理要求,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8、对辖区3个降尘点位进行监测,按时上报监测结果。9、对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予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10、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在日常监测过程中采用全程序空白,密码平行样及实验室平行样、密码标样控制等质控措施,同时开展实验室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等一系列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全年共发放质控样66余项次;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质量监督员对现场采样过程、监测分析过程、实验室管理、原始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各类报表、监测报告等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督促纠正及整改,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11、建立仪器监督管理台账,定期对仪器检定校准。常用及大型的监测仪器开展期间核查,以保证仪器正常运转。12、组织完成水中PH、色度检测分析方法验证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和参加能力验证及考核活动,于2021年9月7-10日顺利通过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1年度能力验证工作。在质量工作建设上进一步提升本站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13、制定了上岗证考核实施计划,7月份按计划组织了监测人员上岗证考核。参加人员10人,涉及水、气两大类25项次,按照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确保人员持证上岗。14、在西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时,全站人员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政策,组织人员下沉街办、社区、单位,认真检查及履行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分配各自的防控任务,不打折口的抓好落实。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通过环境质量的监测,为我区的水环境和治污减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依据。2、对群众的投诉案件及时采样监测,为民众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三、存在问题1、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日益发展的环境监测需要不相适应,应增加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业务技能。2、由于经费紧张,硬件设施建设与当前的监测工作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改善。四、今后工作打算1、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与上级业务部门常联系,多沟通,多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员监测能力,为我区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而努力奋斗。2、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作站位,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为有效性。3、争取财政支持,不断改善硬件设施,提高监测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