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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2-02-24 14:15
单位名称 清涧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林木种苗,促进林业发展。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林木种苗产品质量检验与执法监督、林木种苗调剂。
住所 清涧县岔口
法定代表人 李靖
开办资金 4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清涧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万元 34万元
网上名称 清涧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推进种苗生产基地建设2021苗圃划归我站,提供了1.8万株侧柏苗木,用于义务植树和孝心工程用苗。由于去年水害,导致苗圃地被水淹;对对苗圃死亡树苗进行清理,部分密集树种苗木进行了营养钵移栽布置,种植了紫穗槐;对苗圃地绿化苗木及时进行除草、施肥、修枝整形及病虫害防治的田间管理,现有各类苗木5万株,品种主要有白皮松、圆柏等;可保证全县造林用苗的部分需求。为及时掌握全县个户林业育苗情况,为造林计划提供苗木依据;多次对全县育苗基地进行摸底普查;摸底结果都按季度上报。全县育苗面积共1548亩,生产各类苗木1219.5万株,品种包括侧柏、油松、杨树、刺槐、山桃、山杏等。2、统筹全县造林用苗组织、调用、检验发放。我站坚持“两证一签”(苗木检疫证、苗木质量检验证、苗木出圃标签)“四见面”(供苗单位、用苗单位、林业施工人员、种苗检验人员)的种苗检验办法。严把苗木质量关,对造林所用苗木都进行了逐株验收,对不合格苗木就地打回,杜绝了人情苗、劣质苗上山,保证了造林苗木的质量,提高了造林成活率。2021年共检验苗木404万株,其中:油松4.1万株、侧柏29.8万株、圆柏0.8万株,刺槐319.9万株、山杏5.1万株,其他各类苗木44.3万株。3、加强质量监督,规范种苗市场;强化行政执法,持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一)、成立“双打”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项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部署,开展相关活动。成立以种苗检验员为主要技术力量的专项工作小组。(二)、落实“双打”联络员作用。“双打”联络办公室设在我站,负责上传下达,加入了清涧县双打工作微信群,负责案件的报送。并督促联络员按照省市县级要求,加强信息收集报送,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结合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质量抽查、科技下乡、扶贫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四)、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办公室配备专门的接电话人员,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五)、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对从事林业工作执法人员及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户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了种苗行政管理水平。(六)、加强育苗技术指导。对个户育苗基地从苗圃地的选择、整地、播种、管理等技术指导服务,传授农户科学育苗技术,ABT生根粉的使用、节水灌溉及营养钵育苗。(七)、实行市场准入制,整顿种苗市场秩序。联合审批局保质保量并快捷为育苗户办理“两证”,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进行实地勘察。(八)、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确保生产安全。完善“质量检验证书、苗木标签”制度,在苗木调拨和出圃前,对造林使用苗木进行重点检验,按照标准核发“证书、标签”后出圃使用和销售。、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履行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秩序,随机抽取了4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抽3个树种4批苗木,苗木总体合格率96%,无不合格苗批,苗木质量总体较好。(十)、强化区域管理。不定时对县内育苗基地、种苗(花卉)、种子经营门店等涉林重点场所摸底检查全覆盖。督促各生产营单位诚信合法生产经营。督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种苗质量可追溯机制,增强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实现对涉林授权品种繁育、生产、销售环节动态监管。4、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工程,保护物种多样性。(一)清涧县红枣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总面积112公顷。其中解家沟镇薛家渠村、老舍古王宿里村分别建设原地保存库55.7、54公顷,中心苗圃(下廿里铺)建设优良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区2.3公顷。已完成了可研、初步设计,作业设计、造价、地勘、测绘;异地保存库品种收集、平整房建场地;原地保存库病虫害防治、抚育管理。目前异地保存库建设图纸和造价已经送审。项目涉及范围广,道路及房建涉及农户需协调及受疫情影响等因素,工期较慢;我们将克服一切困难加快建设进度。(二)、2021年中央财政红枣种质资源库补助项目,对枣林进行了耕翻除草松土施肥,增加土壤活性;进行了打药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实施;对枣树进行了修剪,梳除过密枝和细弱枝,清除病虫枝、干枯枝、损伤枝,清除的枝条运回居民区作为燃料使用,不随意抛弃在林区内,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在主要路口制作了宣传牌,提示居民路人遵守项目管理规定,提高防火及保护意识。5、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各项工作。(一)、全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逐户录入、统计、制表、分配到户。通过“一卡通”兑现。、我站按照兑现方案、会议、公示、兑现、贫困户台账分别打印,对接乡镇,确保资料入村建档。后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入村进户检查,督促资金发放至一卡通。(二)、天保工程管理,召开了护林员培训会,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日记,按时报送天保工程月报、季报、年报和天保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对二期天然林保护工程进行了自查,包括管护责任区划分、管护人员配备、管护合同签订和相关的管护措施、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管护成效。6、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站按照林业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主动开展“巩衔”工作,所有帮扶干部按照帮扶节点,积极走访,开展消费扶贫和多种方式送温暖活动,为贫困户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按照县委、局党组安排,原麻家山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苏小贝调整为刘健,驻村工作队员霍战科调整为王伟。麻家山辖区面积10.15平方公里,由5个自然村合并成立,全村共344户1063人,建档立卡脱贫户123户339人。考虑到村子大、人口多、村情复杂、工作难度大,为了能顺利完成“巩衔”工作不拖后腿,我站会议决定,原麻家山驻村队员霍战科继续驻村协助完成工作,由站经费给予驻村补助。我站全力保障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生活条件;投资4.3万元,给驻村队伍购置了冰箱、暖气片、空调、灶具、办公桌等物资。并每月到村调研、指导、交流、慰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按时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7、积极开展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宜(一)配合林业局完成了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小班调查工作和入库,对下廿里铺、双庙、李家塔3乡镇违法小班的调查核实,耗时1个月圆满完成了调查工作,并辅助完成了入库。(二)、实施包乡镇工作。建立林业干部职工包乡镇工作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任队长,实行签到责任制,负责高杰村镇、下廿里铺镇两个乡镇的全部林业工作,完成了两个乡镇贫困村绿化美化;2021年的乡镇义务植树;低产园改造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及验收工作,新建基地规划、技术指导及验收工作;三北防护林建设,中央补贴造林等林业工程、2021退耕还林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社会经济成效大力开展林业工作建设,包括红枣低产园改造、义务植树、退耕还林、苗木检验调用等,从整体情况来看,各项改造措施、管护能力良好,为我县红枣提质提量提供技术支持;为我县发展生态经济按下了快进键。单位所帮扶脱贫户,帮扶干部按照帮扶节点,积极走访,开展消费扶贫和多种方式送温暖活动,为贫困户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存在问题1、生产经营体系混乱。当前我县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一家一户育苗,苗圃小而散,质量参差不齐;而且消息闭塞,对市场行情、走向缺乏了解,跟风生产,从而出现苗木品种单一,品种大同小异,没有珍贵树种,导致苗木滞销。育苗科技水平不高,我县大部分还在应用传统的林业育苗技术,机械化设备和电子技术都没有运用到育苗技术管理中,品种引进、消化、吸收跟不上,管理粗放,质量待提高。3、对《种子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仍有部分人思想观念滞后,法制观念淡薄。4、林木种苗执法力量薄弱。在执法设备执法仪器等方面的配置落后。改进措施1、加大力度引进新品种、良种、和珍贵树种。2、建立健全种苗市场化,提高苗木质量,使得苗木不止供给本县绿化,通过外销来解决苗木滞销。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技水平。4、科学管理种苗市场,提高苗木质量,使得苗木市场化体系逐渐完善。工作计划1、抓好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继续把党建工作、作风建设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持续用力。结合我站工作实际,进行“回头看”。2、加大《种子法》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宣传力度,唤起人们普遍重视林木种子和苗木质量,形成人人懂法、守法的好氛围。3、统筹全县苗木管理。继续严把种苗质量关,保证春秋两季造林用苗质量。4、加大行政执法,规范种苗市场。加大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配备相应执法仪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促进良种育苗建设,做好新品种的推广和良种推广。5、抓好档案管理。完善天保、生态效益工程有关资料。6、继续配合林业局搞好所包乡镇的红枣低产园改造和其他林业建设项目。7、完成好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