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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2-02-23 16:32
单位名称 富平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指导、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村财务监督管理。
住所 富平县人民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 罗天成
开办资金 44.7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富平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2.97万元 104.71万元
网上名称 富平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全年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全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工作总结1.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一是顺利完成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印发了《富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意见》(富农发〔2021〕97号),积极督促指导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和证书换发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6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全部完成换届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行动。组织召开全县“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工作的通知》(富农工办发〔2021〕14号),深入各镇(街道)集体经济“空壳村”进行逐项逐个排查,摸清无收益原因,下茬落实整改,确保12月底前实现“空壳村”全部清零。三是扎实开展成员信息录入工作。组织召开全县成员信息录入专题部署暨培训会,制定印发《富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富农发〔2021〕274号),针对信息填报、系统录入、产改文件资料等内容,深入镇村现场培训指导,确保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工作顺利进行。截止10月18日,我县成员名册和份额(股份)名册上报率为99.26%,排名全市前列。2.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实施示范家庭农场省、市、县“三级联创”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活动,修订完善了“县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两个办法,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各级示范社、家庭农场进行了认定监测。2021年全县新增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3个,县级示范社11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3个,新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2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个,推荐申报省级“最美示范家庭农场”5个。二是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认真编制《富平县创建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并已上报市局。三是认真抓好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富平县2021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申报条件、实施时间、资金补助方式等内容。通过自主申报、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公开公示,确定出富平县田野园家庭农场等15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实施项目建设。目前各主体实施方案已通过审核,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预计年前完成项目验收。3.持续开展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纠错等工作。积极协调测绘公司和各镇办对农户涉土纠纷和土地确权证书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做好群众反映的错误信息的登记、咨询、矛盾调解工作,接待上访群众180余人,电话接访50余次,有效的化解了纠纷矛盾。做好涉土纠纷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今年参加中院、高院杨超、杨苗诉杨占胜、杨凤杰等上诉4起案件的应诉。4.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统计工作。为规范我县土地流转工作,摸清各镇办土地流转工作进度,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办每季度按时填报本辖区的土地流转工作情况,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序的原则引导流转本区域土地,据统计前三季度土地流转面积增加了17288.9亩,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共102180.7亩。二、取得社会效益:1、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富平县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下发《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审计工作的对象、范围及内容、审计程序、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地安排部署,检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截止2021年4月20日,全县已完成审计的村组223个,涉及资产资金总额6.37亿元。2、实施示范家庭农场省、市、县“三级联创”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活动,修订完善了“县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两个办法,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各级示范社、家庭农场进行了认定监测。2021年全县新增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3个,县级示范社11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3个,新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2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个,推荐申报省级“最美示范家庭农场”5个。三、工作中存在问题:1.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能脱节。2.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困难。一是广大群众投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二是非法集资处置取证调查困难。3.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站工作人员年龄偏大,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年轻技术人员加入。 四、整改措施:1、在工作中应该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土地合同法等各种业务知识,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 2、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不良的机关作风,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增强工作的创新性和有效性,把农经工作做的更好。五、2022年工作计划:1.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积极与陕西信合开展各项业务合作,抓紧督促各镇(街道)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转开工作,捋顺工作机制。推进村级账务管理较好的镇(街道)进行开展整镇试点,确保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尽快搭建起来,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操作管理平台中进行逐步完善。2.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配合实施好今年50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重点打造5至6个村集体经济示范点,优先突出脱贫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支持产业基础实、经济效益好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做优做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批次举办集体经济发展、村级财务管理等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素质和能力。3.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抓紧实施2021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健全完善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加大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陕西省农民合作社信息宣传服务平台推广力度,准确掌握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组织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参加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高素质农民培训活动,加快培育各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带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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