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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中心敬老院
潼关县中心敬老院
发布时间:
2022-02-23 10:20
单位名称
潼关县中心敬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三无”老人的收养和失能五保集中收养
住所
潼关县开发区幸福路
法定代表人
陈军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8万元
66.8万元
网上名称
潼关县中心敬老院、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使用印章、证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度,我院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一、工作情况1、基本情况:潼关县中心敬老院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共有房间26间,全年入住老人25人,其中失能老人6人,半失能老人5人,全自理老人14人,为一位老人做到临终关怀。全年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为25名特困人员提供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服务。2、按照上级要求,中心敬老院与民生医院和城关卫生院两个医疗机构签订了医养协议,为我院老人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确保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健康安全。3、根据市民政局要求,按照潼关县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任务实施方案,在民政局的领导下,我院完成了32张护理型床、床头柜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医疗器材。圆满完成了2021年设施改造提升任务。4、敬老院因年久,部分房间渗水,导致墙体墙皮长期脱落,在民政局的努力下,争取到修缮改造的资金。由徐国华同志负责,总项目为期100天,主要对屋面保温、防水、外墙保温、喷真石漆,内墙面乳胶漆粉刷,更换防盗窗、更换屋内消防栓系统干管、立管,给排水、卫生洁具,部分灯具、吊顶,更换不锈钢护栏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的维修。通过本次修缮改造,我院将会达到符合现代化新型养老中心。5、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和“零探访”制度,不接收已回家过年以及要进行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引导院内老年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二是做好入住老人体温数据24小时动态监测及其他症状如乏力干咳的巡查问诊,并建立相关登记台账;三是做好定时消毒、通风、使用84消毒液、喷雾器等进行消毒;四是实行人员分餐制,分房就餐送餐到老人房间,严格落实早、中、晚三餐食品留样制度;五是取消老人聚集活动,组织在室内或分时段在户外活动,确保老人“零出入、零接触”;六是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知识宣传,不定时的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老人进行心里疏导;七是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在疫情期间仍继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和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八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6、我院制定了护理员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每月开展绩效考核评分发放工资。积极组织4名护理员先后参加了省民政厅组织的护理员培训学习并拿到了护理员初级资格证书;其中两名护理员被市民政局评为最美护理员。二、取得效益情况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院积极争取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向我院捐赠物资共计5次,定期为我院老人开展志愿者活动。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享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爱,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弘扬了尊老敬老的光荣传统和社会正气。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机构设施不健全;2、专业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队伍缺少;3、上级资金投入不足。四、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省市项目建设,完善敬老院设施;二是大力宣传敬老事业,聘请专业护理员护理;三是进行专业性养老护理培训。五、2022年工作计划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设施,完善管理方式;二是丰富老人业余文化生活;三是向上级部门多争取资金扶持;四是对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五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人员、食品、消防等日常安全工作。六是完成民政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所有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渭南市福彩中心为中心敬老院捐赠1万元善款,已用于老人日常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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