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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区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2-02-22 11:02
单位名称 凤翔区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凤翔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住所 宝鸡市凤翔区南环路
法定代表人 冯军奇
开办资金 28.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16万元 65.05万元
网上名称 凤翔区环境监测站.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规定对单位名称、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了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凤翔区环境监测站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站上下“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强化工作纪律,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各项生态环境监测任务,总结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能力建设逐步推进。小韦河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凤翔区环境监测站按照《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完善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对实验室水电、墙体脱落、漏水等问题进行全面维修,实验室监测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实验耗材等均已招标采购安装到位,设备操作培训、检定校准已全部完成。每季度将项目进展情况在环保专项资金专网中及时进行报送。依托该项目积极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编制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考取了项目资格,各项认定档案已归档完善,对申报的水质、大气、噪声23个项目36个方法进行了方法验证,并积极开展大练兵,出具了练兵报告。目前认定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即将向市审批局提交评审申请,等待专家现场评审。(二)水质监测稳步开展。1、每季度对白荻沟水库、凤翔虢王镇区供水工程、每半年对范家寨地下饮用水源地共3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按要求及时上报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在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对白荻沟和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开展了两次加密监测,确保了饮水安全;2、对小韦河出境断面、千河高新总排口和瑞盛、天龙、中耀3家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坚持每月至少一次手工采样监测,随时对分局和监察大队在对企业检查中采集的废水样进行化验分析,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局领导和相关科室;3、联合林业局对雍城湖和东干河、中干河、枣子河、西干河4条生态补偿河流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为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提供了详实的监测数据;4、全年对全区79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两轮现场勘查,对不具备监测条件的74个污水处理站收集了相关佐证资料,4个进行了出水水质监测,1个已拆除污水处理进行了情况说明。资料及时报送市站;5、选取横水镇洛村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内容为空气、土壤、河流入境、出境断面、湖库水质、农村污染面源等,各项工作均完成并上报;6、开展污染企业地下水水质监测现状调查工作,重点调查了6家污染企业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维护和自行监测情况,建立信息清单,调查资料按要求报送市站;7、配合市监测站开展水质、土壤等监测工作,及时对接,实时掌握凤翔区环境质量状况;8、配合陕西省、市站完成国家“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凤翔区彪角镇上庄村地下水水质采样监测工作。(三)大气监测全面加强。1、做好3个省控、10个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长青工业园区VOC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数据审核等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对接解决,确保自动站正常运行;2、坚持每周一通报空气质量情况,每月向大气办上报城区和各镇空气质量月报表,以及优良天数年度完成率和在全市各县区、各镇街中的排名等情况。2021年,凤翔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85.2%;3、在局办公楼楼顶设置降尘监测点,对降尘进行逐月连续AB缸监测,全年平均降尘量为5.7吨/平方公里·月;4、全年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18台,抽测率50%,对不合格的机械现场向企业进行告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同时联合区交管部门在柴油车辆主要通行路段开展重型柴油车、汽油车尾气抽测工作,全年共监测柴油货车24辆、汽油车12辆,对不合格车辆现场交由交管部门处理;5、开展垃圾填埋场全年4个季度废气、地下水、废水的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时报送相关科室;6、夏季对辖区10户VOC排放企业进行了监督性抽测,对不达标的企业移交执法大队进行查处。同时充分利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联合大气办、执法大队在对涉VOC排放企业抽查监测,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监测支持,确保夏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四)噪声区划按期完成。开展我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其中区域声环境监测115个点位,平均等效声级((Sd)为55.0dB(A);道路交通噪声测量22个监测点位,采用路段长度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L)为66.9dB(A);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9个,监测结果达标率为89%。11月份,结合凤翔城区发展规划实际,重新编制了《宝鸡市凤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绘制了凤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城关镇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并按规划开展了一次功能区基础数据监测,方案待区政府批准后将按要求组织实施。(五)自行监测全力提升。2021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时督促开展自行监测,指导完善了2020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制定2021年自行监测工作方案,方案审核公示后,要求按照方案及时开展监测。并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及时上传监测方案和监测数据,进行联网公示。确保自行监测方案完善率100%,监测数据联网率100%。(六)环境统计及时上报。积极开展2020年度环境统计工作,及时跟企业对接联系,督促企业按时填报统计数据并提交,数据核查后,统一提交到市级,市级通过审核后再提交到省级,前后历时近6个多月,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我站认真履行环境监测职能,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实施完成了《小韦河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依托该项目积极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编制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认定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即将向市审批局提交评审申请,等待专家现场评审。全年共进行了4次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2次地下水水源地监测,4次虢王镇区供水工程水质监测、12次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12次降尘监测、12次三家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4次监测报告网站公示、4次农村环境质量(水质、空气)监测、1次农村环境土壤监测、4次垃圾填埋厂废气、废水的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较去年有所改善。10家镇级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良好,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85.2%,;各项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年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118台,抽检率50%,上路监测油货车24辆、汽油车12辆。对10户VOC排放企业进行了监督性抽测,全面完成县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搞好服务工作。全站6名同志参加省厅上岗证考核均顺利通过。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监测业务培训较少。近年来监测业务知识更新快,发展迅速,监测工作存在专业培训较少,专业知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监测人员不能全面掌握业务知识,对监测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局限性。2、计量认证进展缓慢。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变化较大,实验室面积较小,设备布局不合理、资质认定评审资料繁多庞杂,日常业务工作繁重,导致计量认证工作进展缓慢。3、监测工作人员偏少。监测站仅有6名人员,工作要求却越来越高,监测业务涉及面广、任务重,导致监测工作顾此失彼,不能有效全面同步推进。同时还要面临承担分局部分业务,计量认证、标准化建设等很多工作正在实施,人员问题尤为突出。(二)改进措施1、鼓励全站人员采用集中学习、自学、交流学习、网络学习等形式加强监测业务技能的学习更新,不断提高业务技能适应监测工作需要。2、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按照标准化要求,添置监测仪器设备,争取早日恢复资质,全面开展监测业务。3、环保机构改革迫在眉睫,随着省市各级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完善监测人员队伍,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水平,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更好服务广大群众。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加快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和实验室硬件完善等工作,争取早日恢复实验室资质能力,全面开展监测业务。(二)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做好空气自动站和长青工业园区VOC自动监测站云为保障工作。定期做好区域内河流断面、饮用水源、声功能区等监测工作。(三)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结合区域污染实际,配合做好执法、投诉等监测工作,定期对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涉VOC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四)开展技术研讨活动,积极对接联系省市监测站,参加组织的各项监测业务培训。(五)推进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检查和数据联网上传工作,认真严格审核自行监测方案,按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六)强化业务学习,积极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利用一切培训、检查、参加会议等机会,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环境监测业务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