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佛坪县河道管理站(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完整,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全县范围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 |
住所 | 佛坪县袁家庄镇新街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韩超 | |
开办资金 | 25.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佛坪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4万元 | 25.4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佛坪县河道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河道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站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技之春”等科普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布置展板、刷新沿河固定宣传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法律、法规,据统计共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刷新沿河固定警示牌35块。在日常的河道管理工作中,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普及性宣传和案例查处宣传相结合,社会性宣传和实际案例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汉中市实施<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细则》、《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二)抓好河道安全,确保安全度汛。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保障河道防洪工程设施及涉河工程设施安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工作。一是对河道管理范围乱倒垃圾、乱占乱建、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堆弃的生产垃圾,违章建筑和滞留的采砂设备设施。发放《河道限期清障通知书》20份,要求设障单位和个人限期清除障碍物,保证行洪安全。同时,我站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按照“清四乱”“四清”的要求,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内主要8条河流进行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镇办及时进行整改到位。三是清除库区淤积物,保证行洪畅通,增大有效库容,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我站在接到陕西省引汉济渭大河坝分公司清淤申请后,聘请第三方人员对引汉济渭三河口库区海拔643米以下库底进行了实地勘查,编制了《清淤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通过,组织实施了清淤疏浚工作,有效增加库容,确保水质优良一江清水永续北上。(三)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为确保河道采砂科学、有序,违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打击。一是编制了5年河道采砂规划。我站在2020年10月初通过政府采购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全县河道进行了实地勘察,编制完成了《佛坪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10—2025.5)》,报市水利局专家组审查通过,同时通过政府采购聘请第三方人员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21年3月初通过县环保部门批准。2021年3月提请县政府常务会通过,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报县政府同意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坪县2021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的通知》(佛政办发﹝2021﹞10号)。按照相关要求,就规划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式。严格按照县政府审批的规划许可了当年的采砂。并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力度,利用河长制工作为抓手,联合镇办村级河长对采砂现场进行巡查,督促采砂企业按照许可的范围、深度等采砂取石。二是严格落实了河道禁采制度。禁采期及时向采砂企业发放《河道采砂禁采通知》,同时督促、检查采砂企业对已开采河段进行复平。三是加强民生工程采砂管理。今年我县暴雨天气频发,众多民生工程损毁,为了修复水毁工程,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我站对各民生工程损毁情况实地进行查看,及时报县政府同意,许可水毁修复项目采砂,加快水毁项目修复,保护一方安澜。四是加大违法偷采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联合镇办等相关部门联合不定时巡查、群众举报等,对违法偷采砂石行为进行打击。县河长制办公室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河道警长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了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各镇办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对在禁釆区、禁采期非法采砂的行为及时上报水利部门,一律从严处罚。对涉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河长办、水利部门、公安机关移送。积极配合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彻查非法采砂案件涉及的利益链条、深挖背后“保护伞”。严查辖区堆砂砂石来源,对非法来源的予以没收并严查偷采行为,对查获的设备、车辆及非法来源砂石料依法予以处置。同时,严格要求各镇办河长、副河长、村级河长按照属地管理、辖区河段全覆盖的原则,坚持每天进行巡查,尤其是加强节假日及夜间巡查力度,并重点上报巡查发现“四乱”问题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共查处河道违法案件9起,行政处罚9人,罚金21万余元,有力的打击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起草了《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待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进一步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杜绝“四乱”问题的发生。(四)依法做好河道项目审查工作近年,我县涉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较多,我站联合县河长办对主要河流涉河项目进行了检查,主动出动督促各涉河施工项目前来办理涉河项目审查,同时加强对涉河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涉河项目审查8起,有效的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全年查处偷采砂石行为9起,行政处罚9人,罚款21万余元。清理河障0.2万余方,有效维护了水生态环境,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的总体目标。(二)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编制5年河道采砂规划、当年河道采砂计划,编制环评报告,通过政府审批,统一由采砂公司经营模式,不仅是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保证核实稳定、防洪安全,也使河道管理秩序得到加强,河道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三)圆满完成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四)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加大了对违法偷采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使河道砂石资源得到有序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爱河、护河、懂法、守法意识淡薄,河道乱倒垃圾、零星采砂行为时有发生。二是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部门认为只要是砂石都是水利部门的问题,对占地乱堆,冒顶运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日,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强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结合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利用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强同个相关部门、各级河长的联系沟通,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层层夯实责任,形成河道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做好河道管理、砂石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二)继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三)进一步提升河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四)加强河道岸线保护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