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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2-02-18 16:55
单位名称 韩城市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环境监测必须为环境管理服务。业务:围绕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需要,负责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监测,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布置的各项监测任务,向政府和管理部门提供依据。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桢州大街与大禹路十字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 孙江红
开办资金 257.0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资金
举办单位 韩城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7.03万元 257.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我单位在环保局党组的正确带领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各项监测业务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工作1、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地表水、饮用水、噪声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报送水土科及省站,同时报备渭南市站。2、完成了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1-4季度各类监测数据报告均已按时上报,各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软件填报也顺利完成。3、做好省控金塔及南湖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上传及第三方运维监督管理工作,协同省站对两个自动站进行了运维情况调研,并及时上报空气质量状况。4、完成了35家农村污水站半年一次的水质调查监测工作,并填报了工作软件。5、完成了2021年韩城市3个国控土壤风险监控点采样及样品委托分析报告工作。6、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了农村环境质量软件有关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农业灌溉水源地水质、农村土壤、农村污水处理站等基础信息及相关监测数据报表填报工作。7、服务大局,完成了“十三五”韩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上报工作;环境统计年报已通过全省联审;积极推进镇办大气自动监测站及经开区VOCs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工作;完成了各类督察及相关检查资料报告及监测工作。8、强化质量管理,业务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全部双人以上持证;各类监测设备及玻璃计量器皿完成鉴定及核查确认登记管理;顺利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能力验证考核评价“满意”;申报2021年计量认证复评审,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了第六次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5日),已及时在陕西省检测机构信息平台公示,并向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各项环境监测及综合执法管理工作,我市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改善情况等均取得显著效益。1、2021年,澽水河芝川入黄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Ⅳ类标准要求;黄河禹门口大桥省控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Ⅲ类标准要求;降尘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汾渭平原考核要求且100%达标;降水全年酸雨率为0。2、2021年,我市大气环境PM10、PM2.5、SO2、NO2、CO、臭氧浓度6项指标均值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臭氧外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综合质量指数同比下降,全省排名第10,关中第5,空气质量水平整体变好。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人员配置不足。监测工作量近几年成倍增加,工作频率和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但监测站实际在岗监测技术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直接影响监测站拓展新项目认证资质。二是监测仪器薄弱。设备更新配备严重不足,原有仪器使用频率较高,老化严重,加之应急设备配置不足,应急监测能力有限。整改措施: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及省厅《编制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人员、设备、技术资质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规划并分步实施,并力争将我站能力建设纳入全省环境监测能力规划总体部署,全方位提高我站监测业务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为环境管理优化决策提供科学、详实的监测信息依据。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按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完成2022年度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各类监测分析报表,认真编报环境质量半年报、年报。2、开展2022年度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及水、气在线设施比对监测工作,按季度汇总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告。3、加强两个省控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管理运维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数据报表,并抓紧市控镇办大气站和VOCs站的建设调试运行工作。4、完成2021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及2022年度环境统计季报工作。5、及时做好各类质量管理工作。6、完成好各类环境综合整治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