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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18 10:18
单位名称 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管理、住房维修资金管理、房地产租赁、交易、互换管理。
住所 千阳县城东大街5号
法定代表人 韩刚
开办资金 276.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5万元 87.23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2021年公租房退出54户,安置75户,累计分配入住3191户。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租金收入已足额上缴财政,全年实现租金收入4405490.43元。(二)租金补贴审核发放情况。我中心加强租金补贴审核工作,严格审核城镇租金补贴保障对象。今年全年租金补贴累计发放9户,退出3户,新增1户,累计发放资金8400元。(三)公租房资产管理情况。加强项目审计。完成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审计,按照审计结果将在建工程转为公租房资产,并将工程建设资料整理归档。积极开通保障房申请微信小程序,通过搜索陕西保障房申请微信小程序,实现公租房“一网通办”网上申报。全县公租房项目24个6475套。目前已完成确权登记17个项目4771套,剩余7个项目1704套我们将及时督促各镇完善各类建设手续,加快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四)房地产市场监管情况。一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2021年共出售商品房住宅355套42938.1平方米,商业13间481.99平方米。商品房期末库存147986.57平方米,其中住宅590套69305.44平方米,商品房去化周期18.6个月。二是加强全县住房维修基金监管。2021年全年新增维修基金387户335.3033万元,维修基金累计缴存3194.0498万元。申请受理商品房维修资金3起,支出资金50908.24元。三是开展房地产市场领域专项整治。我中心按照宝鸡市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要求,先后联合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房地产领域组织专项检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起。(五)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一是投资1022万元,对富强花园6栋343户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目前已全部完工。二是投资1030万元,对南关路片区9栋216户1.9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图纸设计,正在进行招投标。三是投资1004万元,对东大街片区9栋216户3.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计划2021年元月份开工建设。三是包装富强花园、东大街片区、南关路片区老旧小区外配套项目3个,总投资4560万元,项目已上报省发改委。四是按照全省“四清一责任”清单要求,我中心对全县2005年以前老旧小区进行了全面摸排,全县共涉及老旧小区88个,133幢3982户36.71万平方米,为下一步老旧小区项目申报奠定了基础。(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根据市节能办下达我县2019年-2021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投资1610万元分5个项目实施,共改造面积14万平方米,涉及1942户。其中城区实施三个项目改造面积8万平方米,涉及1078户;农村实施两个项目改造面积6万平方米,涉及864户,目前2019年至2021年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全面完成。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今年以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整合力量,积极多方配合,为民生福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1年02月25日至2026年02月25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