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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财政预算绩效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18 09:10
单位名称 澄城县财政预算绩效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预算绩效有关工作。拟定预算绩效的办法和制度,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审核及评价,实施预算绩效跟踪和跟踪结果应用机制,组织和指导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信息系统。
住所 澄城县财政局四楼
法定代表人 高伟
开办资金 50.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澄城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6万元 2.54万元
网上名称 澄城县财政预算绩效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按照市局要求,主动与预算等职能股室沟通协调,拟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澄政财函〔2021〕45号),对我县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整改。2.拟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财政监督工作的通知》(澄政财发〔2021〕33号),进一步推动落实了今年全局财政监督工作。3.按照渭财发〔2021〕99号文件要求,积极安排业务骨干牵头负责,强化与预算、国库等职能股室的衔接沟通,对我县2018年度决算、2019年度预决算、2020年度预算存在问题进行了完善整改,圆满通过了市财政局的督促检查。4.按照《关于开展革命老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澄政财发〔2021〕28号),主要领导亲自下乡镇联系项目相关镇政府沟通衔接,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数量及分布情况,将评价任务分配到人,分解夯实评价任务,确保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5.拟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澄政财发〔2021〕40号),对全县2020年度22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作了详细安排。6.组织安排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前公示,印发了检查通知(澄政财发〔2021〕78号),按照计划9月初进驻被检查单位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7.按照澄政财发〔2021〕80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分成3个评价组对文件下达的22个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8.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强化与分管领导和请示反馈,与市局检查组的联络协调,较好地完成了本次迎检工作。9.积极响应市局文件精神,及时抽调骨干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2020年度市级财政转型资金重点绩效评级工作,抽调同志认真扎实的工作获得了市绩效评价中心领导的肯定。10.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时安排专人,学习相关操作知识,专项负责我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信息的组织填报与初审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规范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工作。2、按照财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后,结合相关股室领会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提供资料、撰写汇报材料、现场查看等方式,积极协调第三方机构对我县财政专项资金进项绩效检查,维护了我县权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规范水平。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干部人数较少,队伍总体年龄偏大,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骨干极少,对我中心承办的工作事项、高效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局限。2.财政预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结果监管力度薄弱,不能达到财政资金高效的使用效果。(二)改进措施一、强化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提高全体人员业务水平。二、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积极面向社会招录知识专业性较强的绩效预算评价人员,更好的为完成绩效预算工作奠定基础。三、完善各项财政预算法规,规范预算工作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为使财政预算绩效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议从上到下尽快建立一系列权威性、规范性、实用性较强的财政预算绩效规章、条例、实施细则和具体惩处办法。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研究安排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二、根据上级安排,继续做好2022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三、夯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调研信息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