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镇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贫困学生资助。 | |
住所 | 镇坪政府大楼五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陆翔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镇坪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6.37万元 | 51万元 | |
网上名称 | 镇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镇坪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家庭经困难学生的申请、评议、认定和发放等工作,确保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一是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领导为组长,资助中心、学校负责资助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各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工作小组,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体制。三是落实监管制度、公开透明。为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拟资助的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系统管理。对省精准资助系统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开展认真核对,并将受资助的困难学生名单完整无误录入到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二)精准建立困难学生专档。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各校精准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做到随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建立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三)严格落实、资助精准。以重点保障人群为重点资助对象兼顾其他困难类型,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做到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在地方政府、学校、社会资助项目上优先安排,倾斜照顾,严格做到非特殊情况不重复享受,扩大受助学生面,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给最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并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学生及时获得帮助。(四)统筹社会各部门、各界爱心企业资助资金,落实好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2021年我县共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142人,共发放资金67.8万元。其中县政府资助37人,资金16万元;县卫健局资助32人,资金14.1万元;中国人寿资助3人,资金1.5万元;新生入学路费资助45人,资金3万元;智行教育促进会和陈丽君基金助学(香港)资助20人,资金16万元;县团委资助2人,资金1万元;民政部门新生低保资助15人,资金7.1万元;慈善协会资助10人,资金5万元;残联资助5人,资金2.5万元,其他爱心企业资助2人,资金1.6万元。(五)按照“应贷尽贷”资助政策,认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出发,人性化服务,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对学生负责,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够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应贷尽贷”资助政策,本年度成功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45人,发放资金372.08万元。(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在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构建以县资助中心主任领导、县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由资助中心具体实施本息回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本息回收实施方案。提前宣传,在各大媒体、微信平台发布关于助贷本息回收相关工作公告及还款流程以及方式方法并鼓励提前还款,通过各种途径渗透诚信教育,最终达到每一名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都能收到还款信息,并收悉相关政策,积极还款。我县202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总人数为471人,应收年度本息合计为148.7393万元。实际收回458人,实收年度本息138.0688万元。当年本金回收达91.94%,利息回收达97.27%,本息回收合计92.83%。(七)落实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政策,凡是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高在校学生每人每年免除学费1600元,免除住宿费400元;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象具体为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具体分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2021年春季发放补助资金29.1万元,资助学生274人;2021秋季发放补助资金29.65万元,资助学生272人。高中免学费,2021春季944人,免学费75.52万元;2021秋季952人,免学费76.16万元。(八)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书费由省财政根据年报数直接支付;免除学杂费小学每生每年860元(住校的1060元)、初中每生每年1060元(住校1260元),资金主要由中、省拨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住宿生享受生活补助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中学1250元,从2019年秋季开始执行非住宿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执行标准是每人每年小学500元,中学625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021春季补助57.5937万元,资助学生1493人;2021年秋季补助51.54375万元,资助学生1400人。(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每生每年750元,学前一年(大班)全部由中、省拨款,学前二、三年(中班、小班)全部由县级承担,免除全部在读适龄幼儿保教费每年1500元。2021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2021春季补助12.075万元,资助322人;2021秋季补助13.9875万元,资助373人。(十)扎实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纠自查。一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照国家资助金实施细则,积极组织各校开展资助落实情况自纠自查。在局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资助中心、各校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助不漏一人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分别从各类资助申请、评选、公示、审核、发放等各个环节逐一核查,有无遗漏。二是按照资助档案整理的相关要求,从政策法规、助学金申请、审核评定、资金发放、领取等方面看各类资助资料是否分类存档,是否建立完整,电子档是否完整同步。三是各校资助信息核查、填报是否严格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陕西省精准资助系统”和安康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100号)文件要求,将相关资助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收集、分类和汇总,各类信息核查、填报是否准确无误。四是资助政策宣传是否达到让家长、学生、老师对有关资助政策、措施应知尽知。以上方面在进行自查的同时并组织各学校限时整改,并撰写自纠自查报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县的资助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专人入户走访、学生主动申请、学校评审上报、部门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做到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真实可靠,资助不漏一人。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也得到了社会各界一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收款难,难点则是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对于一般的商业性贷款,收贷工作难度更大。其主要原因是,借代的学生和家庭原本就是困难家庭,代偿能力有限。再加上贷款时间跨度大,学生流动性较大,如毕业后当兵、出国留学、举家外出打工等都会造成联系方式中断,这给贷款本息回收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稍有放松,还款违约现象就难免发生。二是部分村级教学点和学前教育,由于工作人员流动比较频繁,从学籍到资助系统等工作交接方面存在问题,学籍录入、信息变更不及时,导致资助名单无法正常录入。三是部分学校负责资助的老师由于工作事项较多,再加上根据工作的需要系统管理人员调整比较频繁,导致系统操作不够熟练,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因镇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编制,无固定从业人员,从事资助工作人员仅1人,人员力量偏少。(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资助业务人员参加省、市各项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二是在贷款工作的管理上做到“精细化”,全面准确掌握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尤其要掌握贷款毕业生的就业动向。三是在贷款催收工作上做到“协同化”,要发挥学校、学生家长以及乡镇、村委会的作用,协同做好催收工作。四是向上级争取配足工作人员,协调各校做好资助工作的衔接与交接工作,确保资助工作有序开展。四、下一步工作思路认真总结资助工作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来年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在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阶段,向主管局提出申请加派工作人手,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二)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入学通知、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微信、QQ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三)认真布置,扎实推进,积极联系社会各界,发动社会力量,整合好社会资助资金,统筹做好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四)加强对困难家庭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和受助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以“感恩”“励志”“成才”教育为重点,让受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坚定理想信念,心怀感恩,回报社会。(五)加大资助系统操作的培训和资助工作监管力度。学期开始组织学校至少一次系统操作和资助政策培训;不定时深入到各级各类学校对资助资金发放、评审、档案的管理等进行检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