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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17 11:24
单位名称 潼关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食盐储备,市场监管,应急预警,推进盐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向县政府提出全县盐政管理决策建议;负责全县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
住所 潼关县开发区兴隆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 廖琪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3万元 4.95万元
网上名称 潼关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潼关食盐流通服务中心(盐业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管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为宗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强化专营保稳定,有力的推动了我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级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1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一)2021年全年累计购进盐品262吨,销售盐品263.4吨,其中购进海藻盐99吨,销售61.56吨。购进精制盐96吨,销售79.59吨。食品加工用盐购进66吨,销售82.3吨。钙盐购进1吨,销售0.795吨。(二)财务销售收入72.89万元,营业利润-7.36万元,积极筹集资金补缴职工养老保险金25万余元,配合国资部门摸清企业资产状况,促进企业改制顺利进行。二、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维权、保健意识为持续巩固消除碘缺乏病的力度,提高碘缺乏病的防治知识的普及率,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私盐的意识,巩固食盐专营体制的社会地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并参加各类大型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集中宣传3次,印制宣传条幅3条、制作宣传展板6块,制作宣传专题板报2块,散发各类传单8000余份,接受宣传教育群众15000余人;二是开展入村入户宣传,印制《告别缺碘、健康成长》、《生活用盐小窍门》、《碘缺乏病危害知识》等宣传单共5000余份,对边远农村进行入户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出动宣传车辆40余台次,人员160余人次,散发专项宣传页3000余份,接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三是按照源头治理,监管前移,检测规范,全程监控的要求,采取多次深入美团优选、橙心优选、比邻优选等多家电商平台,食品加工企业,现场检测,当场对比,直面地对商户开展合法经营食盐进行告知宣传,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近几个月盐品销量逐渐好转。(二)加强非入口用盐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净化食盐市场为保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稳定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巩固食盐专营工作的稳定发展,我中心在食盐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对非入口用盐的管理,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盐业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食品、畜牧、工业用盐供应办法,落实盐政专人审批制度;同时严格监督非直接入口用盐使用户,散盐供应时先由用户申请,电话预约,上门考察,逐户审批,不定时抽查,按照“适度从紧,满足供应,确保加工,略有节余”的原则,由主管领导审批,业务股送货上门,盐政跟踪巡查的办法,明确双方责任,防止散盐上市流通,确保成品盐的普及和推广;二是依法打击和规范食盐市场,确保食盐监测达标;我中心盐政股一直坚持每周不少于3天的下乡检查制度,依法规范食盐市场;三是根据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学校、厂矿食堂及饭店、农家乐等大型餐饮场所的监控,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食品中毒安全事故,并进一步加强对食盐销售大户及工业盐用户的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打击私盐贩销行为;四是防微杜渐,积极与全县各食堂饭店联系,利用市场检查之机,主动与食堂采购及学校领导进行宣传引导,进一步保证食盐安全。同时主动联系掌握私盐的购销动态,健全销售网络,完善监控,并加强部门联合,加大对不法门店的监控,共同打击私盐贩销的不法行为。通过今年来数次大型市场整顿活动,有力地打击了部分违法商户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稳定了我县食盐经营秩序。(三)严把质量关、确保食盐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为确保全年食盐质量安全,我中心盐政质检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把食盐质量关,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盐质量安全达标,2021年共检测各类盐品6批次,共计检测食盐198吨。保证了全县的食盐供应安全,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保证做到了不放一粒不合格盐品流入市场。(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维护自身形象为保证我中心盐政工作的公平公正,执法程序的合法合理,要求联合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开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提高联合执法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方便群众。进一步维护自身良好形象,我中心定期组织每月不少于2天的集中学习,注重改进平时工作中的各项不足,灵活掌握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巩固食盐专营的社会地位。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盐业体制改革滞后。食盐中心(盐业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各项债务包袱较大,职工因待遇问题潜伏的信访压力依然存在,机关与公司人员混岗工作,学历低,人员年龄偏大,导致部分工作效率不高。2、受盐业市场多次改革动荡,加之潼关地处三省交界,盐厂、外省等各种盐品趁机乱涌市场,新型各种电商平台也暂露头脚开始批发食盐,甚至公然销售未加碘盐,这些盐品未经碘含量检测检验,碘含量或高或低,都不利于我县区域人口补碘标准,我县人口“食盐三率”有下降趋势。3、受近年来经济波动,尤其是连续两年的疫情影响,全县外来务工人员减少,县域常驻人口外出打工,食盐销量下滑。加之省、市盐业公司和盐厂限产,利润收紧,不但未有让利还在不断提高购进成本,盐业公司经营压力一直未减。(二)整改措施1、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客观面对,在政策条件允许情况下,最大限度逐步解决职工问题,确定职工稳定。2、加强食盐市场宣传管理力度,宣传科学用盐,绿色用盐,杜绝劣制盐品流入本地市场,坚持正规盐品优先配送到各个偏远区域,保证成品碘盐市场100%全覆盖。3、节俭开支,全力净化食盐市场,确保盐业市场稳定。积极探索盐产品多渠道、多层次销售模式,在食盐销量不变的情况下,寻找新的制润点。另外,积极争取县财政食盐运销补贴,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四、下一步计划(一)加大市场宣传。积极开展集中宣传和增加进校宣传频次,同时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其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扩大宣传范围,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巩固食盐专营的社会地位。(二)严控市场巡查。认真落实每周不少于3天下乡巡查工作制度,不定期开展市场巡查专访,同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夕,联合执法人员组织实施大型市场专项整顿活动,确保食盐市场合格碘盐供应,杜绝食盐中毒事件发生,确保食盐三率均在97%以上。(三)严格食盐质量检测。为确保全年食盐质量安全,我中心盐政质检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测食盐质量,严把食盐质量关,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盐质量安全达标。(四)完成国企改制工作。按照县国资委国企改制要求,有序完成国企机构及人员的改制工作,确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