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镇安县> 镇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镇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2-14 15:07
单位名称 镇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法开展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迎宾路锦湖公园
法定代表人 于杰
开办资金 1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城市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36万元 0.84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经费来源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城市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及大队大队长将近一年空缺的情况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认真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业务活动。(一)积极稳妥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做好乱占乱建整治工作。在全市上下开展“三拆两改一提升”工作,大队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密切监管规划区内各类建筑活动,建设前与监管对象签订《城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合同》,告知规划条件、规划内容、被监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建设中执法人员对建设主体的基础、圈梁、墙体、阳台(雨棚)、外观风格色调等方面跟踪监管;完工后对建设项目予以规划验收,基本建立随时发现、果断处置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做到事前预防、全程监管、事后验收的有机统一,全年共立案68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7份,《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36份,《查封决定书》15份;同时继续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共摸排违建359处84100平方米,拆除违建91处13100平方米,行政处罚25处收缴罚款570余万元。(二)积极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大力改善城区面貌。一是加大了对占道经营的检查执法力度,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街区违法占道摊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了临时摊点,共整治占道摊点、店外经营、门前堆物等6个专项整治,取缔了车站巷、饮食巷等区域长期占道顽疾问题,对饮食巷、河北街“脏乱差”路面翻修提升,通过综合治理让县城逐步恢复“颜值”。二是开展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道路两侧及重点部位、主要街道的各类门牌和户外广告开展了全面整治活动,对陈旧、破损、字迹不清、应同时使用规范的维汉两种文字而未使用等不符合要求的门牌进行整改;清理破损布标广告;清除残留广告垃圾,共拆除违法广告2300块19132平方米。(三)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容管理条例》等。按照城管局安排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做好帮扶村“双包双促”“三带四联”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创佳评差”、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成效。1.社会效益:开展“三拆两改一提升”工作整治。为加强县城规划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工作的同时并集中人力、时间、精力,对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私人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建设项目涉及的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批建分离、批小建大等违规建设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乱建行为,参与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巩固“三拆两改一提升”工作成果等方面来看,提升城市品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2.经济效益:我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且行政管理执法不存在直接的经济效益。通过对违法建设行为处罚全年共收缴罚金570余万元、并足额上缴国家财政,为我县经济健康循环发展再添举措。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1.管理力量相当薄弱。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仅靠现有的执法力量管理快速发展的城市,显得人力不足,请组织尽快将大队长配到位,按照大队现有编制调配齐执法人员。2.缺少必要的执法装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其执法装备严重不足,需要拆除违法建筑时,没有必需的执法车辆及工程机械设备,拆除续建部分几乎是不可能,故起不到及时制止和威慑作用。3.缺乏全方位监管。受法律所限,在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只能拆除续建部分。而当今建筑施工速度特别快,行政执法人员又少,经常出现“我来他停、我走他建”的现象,无法全方位监管。还有一些重点项目和特殊行业,借工地的封闭管理或其它理由,拒绝执法监察人员进入现场检查,也造成了监管漏洞。4.结案周期过长。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当事人在既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规划管理部门六个月后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拆除违法建筑的非诉行政案件法院一般又不予受理,往往使《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为一纸空文。有的案件往往履行完程序后,违法建设已经建好使用,给执法又造成新的难度。5.联合执法有待整合。规划执法监察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法规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单靠规划部门一家力量,难以形成强力执法氛围。由于缺乏联合执法机制,执法监察面临重重困难。五、整改措施。1.加强对《城市规划法》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形式,加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向外公布和宣传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的情况,让市民加深对城市规划情况的了解,理解支持、积极主动参与规划监察管理工作。选择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营造强势氛围,从而对违法建设行为达到震慑效果。2.坚持建设项目周报制度对已审批的建设项目,以《建设项目周报制度》的形式,及时告知各城市规划执法单位,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尽量将“边批边建”、“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3.坚持依法办案从严重罚。一是未经审批而私自建设的项目,若是程序违法,根据法律规定罚款处理并督促其尽快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若是实体违法,根据法律规定上限罚款处理并限期拆除。二是未经审批而建设的临街店牌、亭棚、广告、立面改选和临时建(构)筑物,限期拆除。4.建立“诚信档案”为违法建设单位设立“诚信档案”,对其中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停办一切规划审批手续。六、下一步工作计划。2021年,大队将紧紧围绕县局中心工作,突出城区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预防与整治并举,强化城管执法力度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1.建立并落实适应城市管理的各项制度。力争将城管执法工作与各建筑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推动各建筑单位进一步重视城管工作,着力根治乱占滥建,乱搭乱挂等执法难题,努力实现城管工作齐抓共管局面。2.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不断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宣传,继续坚持“提前介入,高压严管”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水平,确保违法建设“发现得早、控制得住、拆除得掉”,探索建立城管监察执法工作长效机制。3.加强内部管理。主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体队员的综合技能,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路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