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县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畜禽定点屠宰、兽医、渔业、渔政、农机、动物防疫和动植物检疫等农业领域涉及的执法检查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 | |
住所 | 千阳县城东大街5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耿维杰 | |
开办资金 | 22.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千阳县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01万元 | 26.89万元 | |
网上名称 | 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日常监管、净化农资市场。一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全县49户农资经营门店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随机抽取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计划、抽取结果、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等依法公开;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市县春秋交叉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公安、市场、供销三部门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打假、三夏、秋播期间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累计开展专项检查5次;三是平时针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销售旺季提前进行了重点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全年来,共开展市场检查3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7人(次),检查经营门店256余次,现场纠正违规经营行为10余起。(二)不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农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先后4次深入到全县16家农药经营单位和陕西千湖现代农业园、宝丰盛园山地矮砧苹果示范园、千阳楮谷生态文化产业园等12家农业示范园区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农药大排查。二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管力度。利用冬春季农资经营淡季,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做好全县各类农资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农资经营从业人员的业务服务水平、守法守规意识。严格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三是与县农安中心开展“检打联动活动”,对重点蔬菜、水果品种农药残留问题联合检查,督促生产者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农药使用记录等制度,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无死角。(三)强化畜牧领域内的执法检查。一是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对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其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养殖档案建立完善情况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全年累计检查养殖场36个。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春秋两季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2个兽药经营门店和4个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就其购销记录、销售台账,是否经营假劣兽药饲料、人用药品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全年累计检查养殖场22个,配合市农业执法支队完成氟苯尼考注射液、白头翁散等7种兽药抽样工作。三是积极调查核实办理移交案件线索。截止11月30日,县畜产局共移交养殖环节违法案件线索8个,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海鑫养殖场、拐弯养殖专业合作社及自然人张利军无检疫证明经营动物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规范了管理相对人依法养殖行为。(四)入手渔政执法,开展黄河流域禁渔。以千河流域千阳段为重点,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水面巡查、岸边蹲守等措施,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内陆渔业船舶安全为主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毒、电、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组织执法行动5次,其中联合县畜产局执法行动3次。(五)积极参与农机“黑车非驾”专项整治。县执法大队深入田间地头,撒网式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农机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防止农机带病作业,把事故隐患扼杀在作业前。一是对农机维修机构、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子,并造册登记;二是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证照、维修记录等;三是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从8月12日开始,先后组织出动农业执法人员6人、出动车辆54次,对县域范围内农机户进行入户抽查,着重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作业、非法改装等农机违法行为全面摸排,掌握底数。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立案查处高崖镇阳川寺村海建刚“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操作拖拉机”案件1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六)扎实开展农业执法工作,着力提高办案质量。截止2021年11月底,大队共立案办理无证经营农药、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未建立进销货台账、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假兽药等案件14起,罚款合计39345元,其中:农产品质量案件1起、种子1起、农药5起、肥料2起、兽药1起、动物卫生监督3起、农机1起,处理种子纠纷1起,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2021年办理的《千阳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案卷,被宝鸡市农业农村局、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分别评选为2021年优秀案卷。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牢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底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推进农业执法工作实现新跨越,各项工作进展良好,全面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招商引资途径缺乏,工作不尽如人意;二是农业行政执法改革还未到位,人员身份未定性,影响工资待遇晋升;三是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计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二是加大项目争资力度。继续捕捉中、省、市农业执法投资动向,争取项目资金。三是积极配合完成农业园区、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农业重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2021年度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021年度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2021年12月17日陕西日报第一版《整域推进综合行政改革的陕西实践》报导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开展情况;3.2020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5.2020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