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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14 11:24
单位名称 千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退役军人相关事务,退役军人法规政策的具体落实,全县退役军人信访诉求的收集和处理,指导各镇(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住所 千阳县城关镇宝平路
法定代表人 党林强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27万元 9.26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19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顺利创建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代表陕西省迎接了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验收,受到验收组组长、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赵卫军高度肯定,顺利通过了验收。2.探索建立服务保障体系“随手报”信息管理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全县服务保障体系“随手报”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工作落实,随时掌握基层工作情况。3.进行A类示范型“退役军人之家”授牌。配合县局对2020年全县68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评定A、B、C类服务站。4.强化目标责任考核。配合县局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分级评定、提质达标”创建活动。5.探索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率先组建“英雄先锋追寻班”“文艺宣传尖兵排”“保障应急突击连”等志愿服务队。6.建立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县电力分公司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通企业退役军人服务“最后一公里”。7.做好退役军人优待证试点工作。配合县局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县镇村三级合力,稳步推进,高质量按时完成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试点工作。8.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宣传,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9.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四清楚”机制。制定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对象清、任务清、责任清、核查清”工作方案,成立常态化服务退役军人“四清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千阳县《关于建立常态化服务退役军人“四清楚”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机制落实。10.做好“9.9”公益活动及关爱帮扶。创新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募集方式,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筹备组织开展“9.9”公益活动,扩大基金规模。11.探索“网格化+常态化联系服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网络化。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在局领导带领下,按照《千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分成两组,利用一月时间,深入7个镇、68个村(社区),从服务站机构建设、阵地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对镇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要求镇村服务站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工作快,累计指导检查镇村服务站建设5轮36次,进一步推动了镇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下一步,围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完善措施,精准发力,使我县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的更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