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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光荣院(千阳县复员军人休疗所)

发布时间: 2022-02-14 11:24
单位名称 千阳县光荣院(千阳县复员军人休疗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收养孤寡老人、优抚对象及有残疾的烈士遗孤,为他们提供医疗、休养服务。
住所 千阳县宝平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虹霏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95万元 11.93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光荣院(千阳县复员军人休疗所)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抓红色疗养,为退役老兵落实优抚政策。2021年3月份,集中供养的最后一位复员军人去世,及时交清所有费用,与家属处理好后续事情。按照国家退役军人部新出台的《光荣院管理办法》,制定了切合我县实际的光荣院管理办法(试行),与局优抚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同志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复员军人逐个进行了走访,通过调查走访再无符合集中供养对象。光荣院业务在优待优抚方面进一步开拓思路。短期休疗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经领导多方争取,县财政一事一议列支1万元,充分利用资金举办了红色休疗,合理安排休疗时间,丰富休疗内容。入住前体检、期间聘请中医院医生巡诊、心理咨询、健康知识讲座;统一发放服装;定额报销门诊费;集体过生日(过节日);组织开展“讲党史、忆军史、唱红歌”;做小游戏;外出参观县内、市内风景点、城镇建设等活动;陪老人聊天等娱乐活动。红色休疗保证老人的安全居住和出行,同时保证老人的健康娱乐,我们更注重老人的健康饮食。通过开展一系列红色休疗活动,让退役老兵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有了荣誉感、获得感。2.抓业务促发展,顺应机构职能转换。面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解决烈士陵园“三缺”问题,推进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在局领导的正确带领下,我单位提早转化职能,工作重心转向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一是定期组织人员拔草、修剪树木绿篱、浇灌、环境卫生打扫、清运垃圾,使纪念烈士、弘扬传统革命精神、爱国主义活动能够正常开展。二是年度内对零散安葬烈士亲属进行了走访慰问,组织人员对零散安葬烈士墓进行了环境卫生整治。三是签订了零散烈士墓管护协议,便于后期管护。目前,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做好项目启动前的规划、勘探、征地等准备工作,同时,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及时修缮零散烈士墓。3.抓共性目标,围绕局中心工作开展具体业务。主动配合局领导开展业务工作,承担部分共性目标任务。一是对单位的安全经常性巡逻、水电气检修,确保单位安全有序运行。对楼道、厕所、院子经常性打扫、清理、消杀、垃圾清运。二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坚持每天对楼内外进行卫生打扫和消毒工作,专人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守好单位安全第一道关口。三是在去年成功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从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做文明事做起,对标对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参与文明县城常态化管理,对本单位承担的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网络上传了资料。四是对包抓的惠民新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按照县统一部署安排,对照西新社区工作任务,抓好小区的疫情防控常态化返千来千人员摸排、外出人员摸排、新冠疫苗接种、小区执勤、巡查等牵头作用和具体工作执行,确保在疫情面前单位和惠民新城环境、人员安全。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大化为退役老兵进行关心关爱亲情式服务,让各级党委政府放心、让现役军人安心、让退役军人暖心,以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集中供养人数减少,短期休疗人员递增,下一步:一是争取将短期休疗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继续开展红色休疗;二是顺应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转换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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