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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14 11:21
单位名称 千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调查核实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情况,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救助。
住所 千阳县市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吕静仁
开办资金 1.2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3万元 1.3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我中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健全制度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扎实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0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是不断完善民政防返贫监测预警帮扶机制。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坚持每季度对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一次核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低保、特困,或给予临时救助。截止年底,全县有脱贫不稳定人口462人,纳入兜底保障249人,纳入率54%;有边缘易致贫人口181人,纳入兜底保障119人,纳入率66%;有突发严重困难群体167人,纳入兜底保障79人,纳入率47%。按程序认定农村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80户241人,将低收入家庭中的34人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条件纳入低保范围。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机制,协助开展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2021年,农村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享受医疗救助35人次29034.91元。认真落实“渐退帮扶”政策,截止年底,全县在册渐退帮扶户23户76人。二是不断规范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围绕应保尽保、因退尽退、动态管理的工作目标,以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低保年审,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全面落实刚性支出扣减、财产适当豁免、“单人户”纳入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截止12月底,保障城市低保对象758户1211人,全年发放保障金(含取暖费)974.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631户6355人,全年发放保障金(含取暖费)3350.48万元。三是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转发并大力宣传民政部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南》,严格按规定条件审核确认特困人员,明确照料服务内容。落实特困人员户内档案资料“一证一卡一协议两簿”(特困人员供养证、照料服务信息卡、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探视巡访登记薄和照料护理服务登记薄),落实照料服务责任。会同县中医院专业医生对两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复评后敬老院失能、半失能占全体供养人员比率由53.37%提高到68.75%。截止12月底,保障城市特困2人,发放生活保障金和护理费2.25万元;保障农村特困370户380人,其中集中供养182人,分散供养198人,全年发放特困人员生活保障金和护理费403.38万元。四是临时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严格执行《千阳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千政办发[2020]39号),对拟救助金额一万元以上(含)的临时救助申请,按照我局低保中心工作人员入户全面调查、低保中心会议确定救助意见、民政局局务会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金额,“一卡通”发放。对拟救助金额一万元以下(不含)的临时救助申请,监督各镇按照镇民政工作站人员认真入户调查申请人家庭住房、共同生活成员身体、收入等状况、镇民政工作站确定救助意见、镇党委会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金额,社会化发放。截止12月底,全年县、镇共审批生活困难临时救助3087人(次)346.72万元。五是推进社会救助守正创新。9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确认、动态管理及确认结果汇总上报备案等工作下放至各镇人民政府,优化了社会救助程序,简化了救助工作流程,打通了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米”,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审批权限下放后至年底,全县共审批纳入城市低保8户17人,农村低保27户58人,纳入特困9人。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积极探索严重精神障碍特困人员供养新模式。抓住市上开展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往专业机构治疗托养工作的机遇,逐户逐人考察,扎实细致工作,将我县1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往凤县德益精神康复医院治疗托养,从根本上解决了其“一人患病、拖累全家”的问题。2、创新推行“现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面对我县生活质量不高城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较多、生活质量不高程度较深的现实,加大向上争跑力度,争取到生活质量不高城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住生活环境、设施、照料改善提升项目指标52万元,为全市县区最多。配合市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全县74户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独居老人、失独失能老人等困中之困人群的居住环境、生活设施、照料护理等情况进行了逐户详细调查,2022年春节后将实施生活质量不高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设施配备、照料护理服务落实项目。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镇、村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不高,不认真研究政策,调查核实不实、不细,理解和执行政策走偏或简单化,不积极担责,纳入程序上随意加码,导致程序繁琐;二是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局由原先的社会救助审批部门转变为监管部门,职能和职责转换较慢;三是在向外宣传工作成效上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没有及时将特色亮点工作和工作成效宣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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