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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2-14 10:58
单位名称
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污染案件调查核实、处理,排污费收取。
住所
千阳县城东海路
法定代表人
任志刚
开办资金
74.5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环保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6.09万元
76.09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支队的有力指导下,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业务能力,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精准帮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胜利完成。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0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检查一个行业、整治一个行业、提升一个行业的工作方法,扎实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全面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重点对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点,开展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情况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检查。二是安全生产大排查及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排除企业安全隐患,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环境安全,同时要求企业加大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规范化收集处置。三是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专项检查。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专项检查,对1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排放口匹配情况、自行监测情况、排污信息公示情况和执行报告报送等情况现场进行逐一核查,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无证禁排,加强治污设施维护,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要求,针对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根据排查范围及对象要求,对千河沿岸各类排口进行徒步排查,资料收集,按照应查尽查原则,共排查入河排口15处,其中污水排污口2处,分别为千阳县污水处理厂排口和草碧镇污水处理厂排口,共余均为雨水和灌溉排口,按要求上报各排口定位、视频资料及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六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检查。执法监管和帮扶指导相结合,对企业进行现场查看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及检测报告,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七是工业炉窑专项执法检查。制定印发了建陶企业整治方案,完善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和长效管控机制,加快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运行设施、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提升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抓好执法网格化监管。以铁腕治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构建区域清晰、责任明确、运行畅通的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确保环境网格化监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中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常态化开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饮用水源地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执法检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12次。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以维护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坚持经常检查,积极开展环境安全、环境隐患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经过一年了的不懈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相比,还存在执法人员严重欠缺、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执法精准水平不高等问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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