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韩城市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和市级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预结算管理工作。业务:对整个药品配送企业资质进行管理,对整个采购.配送流程进行规范并管理,督查配送药品的资质.质量。 | |
住所 | 韩城市太史大街政府一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牛楠楠 | |
开办资金 | 1.28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韩城市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13万元 | 3.99万元 | |
网上名称 | 韩城市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以来,我单位在(韩城市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全市共20家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网上采购工作,2家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1家连锁药店参与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相关药品网上采购工作。2021年药品采购总金额共计8290.52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机构采购金额7875.83万元,网采率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金额414.69万元。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取得的社会效益1.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成果。本年采购周期已完结的第三批集中采购药品涉及18家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24159盒,实际采购量54019盒,完成率为223%,100%完成约定品种数;目前正在执行的第四批集中采购药品涉及13家医疗机构、1家零售药店,合同约定采购量50548盒,截止12月底,实际采购118268盒,完成率为233%,完成约定品种数的55%;省际联盟未过评药品涉及13家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12355盒,截止12月底实际采购24497盒,完成率为198%,完成约定品种数的58%;第五批集中采购药品涉及10家医疗机构,合同约定采购量64500盒,截止12月底实际采购54081盒,完成率为84%,完成约定品种数的47%;第一批第二周期集中采购药品已按照合同时限完成采购量;第二批第二周期续标工作的合约期正常采购;第六批胰岛素专项、甘陕及新疆联盟、中成药、第三批第二周期均已上报预采购量,继续做好合同签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医用耗材方面,我市涉及4家医疗机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于2021年1月15日执行,截止12月底,完成率为183.85%;冠脉球囊类于2021年6月30日执行,截止12月底,完成率为40.28%;人工晶体类于2020年12月1日执行,截止12月底,合同期已满,已全部完成约定采购量,相关医疗机构增量合同正在签订中;留置针于2021年5月31日执行,截止12月底,完成率为31.67%;泡沫敷料于2021年5月31日执行,截止12月底,完成率为316.67%。2.持续深化医保基金与配送企业直接支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韩城市药品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实施方案>的通知》(韩医保发[2020]36号)文件精神,对韩城市中医医院、韩城市妇幼保健院集采药品落实医保基金与配送企业直接支付工作,目前第三批、第四批,省际联盟未过评药品、第五批、甘陕联盟未过评药品共计拨付医保基金29.03万元。直接支付工作的进行,缩短了企业回款时间,降低了经营成本。3.加强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督导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有关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基金使用效率,对市内4家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按季度定期开展了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情况分析监测工作,综合选择部分临床使用量大和金额多的药品和耗材,对比分析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库存、使用数据和系统报销等相关数据,找出问题,并将存在问题列出清单,违归行为及时反馈至医疗机构,要求医疗机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定期自查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杜绝滥用药物行为,为顺利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及促进完善药品(耗材)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依据和保障。4.加强药品流通企业管理为了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配送行为,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对承担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14家企业资质进行备案,实行动态管理,要求管理规范、廉洁经营,必须配送《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的目录内药品及涉及我市的集采中选药品;并对12家药品配送企业在配送药品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督办。保证及时供应,确保临床供应需求。(二)取得的经济效益稳步推进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开展,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陕医保发〔2020〕49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制定《韩城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方案》(韩医保发〔2021〕48号)文件,成立工作专班,印发结余留用考核测算通知,切实摸清工作底数,开展结余留用培训,严格测算考核及督导检查。通过结余基数测算、医疗机构考核、基金支付等环节,向韩城市人民医院、韩城市妇幼保健院等9家医疗机构拨付第一批集中采购药品结余资金共计145万元。向韩城市人民医院、西庄镇昝村卫生院等7家医疗机构拨付第二批集中采购药品结余资金共计12.2万元。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日常工作开展中,对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函督办,但缺乏系统的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相关制度条文。2.对各医疗机构的检查只停留在信息系统的监测,深入医院实地对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情况检查较少,解决实际问题少。3.对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的宣传不到位,基层卫生院采购集采药品的意愿不强,政策理解不清,影响到集采药品的采购使用。(二)整改措施1.完善配送企业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能及时完成采购平台配送流程及未能按时配送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进行督办,并要求限期整改,以提高采购平台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2.建立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制度,加强集中采购政策宣传工作,提高集采政策知晓度,做好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和配送工作、医疗机构货款结算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和专项监测,密切关注整个采购周期内各医疗机构中选药品和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采购量变化情况,定期进行监测分析。3.严格按照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相关政策,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采购,合理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确保医保基金得到合理利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1年,我中心工作在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在科室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指标基本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22年,我们将认真学习各项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继续做好国家、省际联盟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确保集采药品耗材分量按期完成;继续加强全市药品耗材采购工作管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