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辖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及报告;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 | |
住所 | 汉台区南团结街团结中巷 | |
法定代表人 | 袁立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1.84万元 | 7.8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在办事处党工委、行政正确领导下,在区市场监管局指导下,我所以创国卫复审暨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监管覆盖率达100%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街办、示范街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茶城片区食品安全示范商圈于2021年4月通过区食安办初验,等待发文命名,两家“放心肉菜超市”通过市级验收并命名。开展小餐饮和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以来,对辖区100户小餐饮和25户食品小作坊完成提升改造任务,新增培育“放心肉菜超市”2家。(二)扎实开展创国卫复审及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按照市区关于开展创国卫复审及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安排,通过将人员整合划片分组,细化夯实包片监管职责,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餐饮、小作坊和小食杂店按照相应标准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全年对608户食品“三小”经营户共开展监督检查2883户次,整改问题329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22份,停业整顿18户次,取缔2户,公开曝光2户,对问题严重及整改不彻底的169户经营户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所有超市、餐饮店、农贸市场、药店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加强巡查检查,指导督促其不打折扣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四类药”疫情期间进销货登记,积极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对辖区商超、集贸市场、餐饮等高风险场所从业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和经营环境采样检测工作,全年核酸采样21次,共计采集核酸样本3552个,其中从业人员2740个、食品样360个、环境样450个。(四)扎实开展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节消费特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节假日食品安全。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的9个学校幼儿园食堂、16个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进行检查。同时,对辖区将坛路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小卖部、便利店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五)继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的餐饮、药品经营、古玩市场、建国路五金日杂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长江禁捕专项行动,对辖区餐饮单位、水产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整治规范门头牌匾,严禁出现野生鱼类宣传等违规现象。全年暂未发现有生产经营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野生鱼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六)认真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市场巡查,要求各经营户规范建立经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安排执法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社区协管员每天对辖区大肉经营户进行巡查,填写巡查报表,每周按要求上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联合办事处执法中队等部门加强对餐饮经营户泔水收集处置的监督排查,确保餐饮泔水由全区统一收集转运,杜绝非法流入养殖场。(七)认真做好药械化妆品监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2021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送工作;二是开展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开展十四运药品安全检查,保障十四运药品安全;四是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五是对辖区新冠疫苗接种单位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六是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八)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年行动”专项工作。按照区、办事处特种设备三年行动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一是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继续调查摸底,建立和完善监管台账;二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下发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九)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认真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执法检查、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各项专工作。重点开展了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对前期开展的转供电加价整治工作进行巩固,完善排查台账。全年共清理转供电主体23户,合计退费终端用户629户,清退电费总额共计83.765248万元,有力保障了辖区民生和市场秩序。(十)认真开展市场领域“双随机”检查。全年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6次,一是开展企业检查29户,列入异常名录2户;二是开展个体户检查89户,列入异常名录4户;三是开展承诺践诺检查企业11户,列入异常名录1户;四是开展食品网络销售经营户检查3户,其中2户已关停,1户正常经营,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开展餐饮单位检查1户,按照要求对发现发问题进行系统输入,并进行回头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六是开展广告监管检查6户,其中5户正常运营,1户异常。二、取得实效全年新开办各类市场主体1136户,其中企业285户、个体851户,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市场主体保稳定促增长任务。辖区各类市场主体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62户、药械保化经营单位212户,全年受理审核食品生产经营许可522户。开展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企业2156户,年报率98.13%,个体工商户3773户,年报率100%。开展从业人员培训1000余人次,开展市场领域各类专项整治25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件。受理办结消费投诉445件。开展快速检测36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339批次、食品类29批次,对2个可疑食品经再次复检结果合格,抽检未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食品。辖区无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业务面和监管量加大,执法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2、改进措施:对执法人员业务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继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各经营户监督检查,推动辖区经营环境提档升级。二是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师生饮食安全。三是做好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场所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