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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殡葬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2-02-10 14:53
单位名称 平利县殡葬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承担殡葬事宜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好县烈士陵园内的各种纪念建筑物和烈士陵墓,做好陵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做好瞻仰烈士游客的服务工作。
住所 平利县民政局局机关五楼
法定代表人 孙霄
开办资金 35.5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平利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7万元 3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惠民殡葬为方向坚持“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2021年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在结合我县实际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破除丧事大操大办之陋习,推行生态文明之丧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划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张贴各类标语80余张,挂横幅30余条,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车等宣传媒体深入城乡进行广泛宣传,尽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在“清明节”“除夕”“元宵节”等有祭祀活动的节日,局领导都带领有关工作人员亲临祭祀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各观察点值班人员都能按时到岗。由于部署早,行动有力地确保了全县群众度过了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祭祀活动。妥善处理了公墓征地遗留问题,协调好各种关系,突出抓好公墓建设,对于城区居民死亡的按要求统一埋葬于“贵子坪公墓”杜绝乱葬滥埋的现象,下葬在公墓的群众也比较满意。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殡葬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民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严格按照市局年度重点项目目标任务执行,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殡葬需求。明确公共财政投入渠道,落实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或补贴措施,这里保障城乡贫困户、低保户和“三五”老人等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需求。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群众文明殡葬的意识淡薄,旧风俗习惯根深蒂固,在安葬死者的时铺张浪费,随意选点安葬,没有大局意识,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2.查处不力。虽然我部门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非法墓地进行了多次查处,但由于缺少其他部门的配合,难以形成合力,私建公墓的现象屡禁不止。3.我县的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起步晚、起点低,公益性公墓管理水平低,相关制度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4.受传统观念影响,骨灰二次装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群众丧葬负担。(二)、改进措施1.强化宣传教育,继续引导和鼓励群众开展低碳祭扫、鲜花祭扫等健康文明的祭扫形式,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的殡葬行为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2.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根据实际需要,规范殡葬管理,明确公益性墓地管理人员,形成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殡葬管理工作新局面。城建、国土、规划部门要各负其责,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私自占地、乱建公墓行为。3.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步伐,打击乱建公墓之风,遏制个人非法滥建公墓,确保公墓建设健康发展。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营造节俭丧葬氛围,让群众了解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2、转变工作方式,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对偷埋土葬和骨灰装棺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工作期间注意方式方法,减少社会矛盾,确保国家殡改法律法规的落实。3、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证书号:第612427300001995;经营期限为“长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