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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1-28 09:20
单位名称 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财政局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财务制度;提出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措施;对公益性企业、教育行业补贴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供热费等的测算、发放;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征收;部分罚没收入返还;财政票据的使用;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及分析研究税源监管和税收征管机制。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6号财政大楼1102室
法定代表人 李贵强
开办资金 1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4万元 19.6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 从业人数  4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公财所在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工作开展与党史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同时围绕公财工作重心,调整思路,转变观念,努力探索,不断开拓创新,强化财务监管,使公共财政所各项工作有所提升,总结一年来我所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开展业务活动。(1)及时拨付公益性企业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公益性企业是政府社会职能的重要承载者和人民生活的保障者,针对公益性企业的特性,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补助,以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顺利实施,本年度,经我所会同发改局等部门精确核算,截止12月31日共向公交公司、供热公司、公共自行车公司和污水处理公司等企业拨付年度运营补贴51566.806745万元。其中:安畅公交公司运营补贴8517.13万元及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购车补贴及融资租赁本息补贴共计2879.0978万元,天然气采暖补贴2277.511715万元,供热补贴29439.3万元(含预付),污水处理费用及利息补贴6682.83863万元,冬储化肥利息补贴189.55万元,公共自行车公司运行补贴1102.3万元,粮食储运公司粮食储备费用及储备金479.0786万元。(2)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省市稳实体和供给侧改革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2021年,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我所认真履行职责,会同统计局、工贸局等相关部门等对市上出台的的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措施进行逐条落实,本年度兑付稳实体与供给侧改革专项资金883.08万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432.5万元(含支持文旅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配套资金909.32万元,助保贷专项资金500万元。同时积极核拨上级各类涉企奖补资金,截止目前,共拨付上级资金2200.77万元,其中2017年稳增长先进单位奖2.5万元,2019年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0万元,榆林市2019年新增规上企业奖励资金90万元,2019年促销奖励资金100万元,2019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奖励资金40万元,2020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2020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能化企业租赁产品库补助资金120万元,2020年工业稳增长超产超销奖补资金60万元,2020年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835万元,2020年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130万元,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奖励资金410万元,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228.67万元,北元化工2020年疫情期间消毒液有关费用34.6万元。(3)继续清查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程款,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今年,我所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并及时上报市清欠办,在处理“旧账”的同时,坚决不允许新增欠账,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截止目前,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事件发生。分别于6月份、12月份先后迎接了榆林市人大、纪委和榆林市政府督导组牵头的对我市省级清欠平台内拖欠款项清偿督查,未发现问题线索,受到上级部门好评。(4)加强教育资金监管,确保教育免补资金落到实处。今年先后两次对对全市63所中、小学,103所(不含大柳塔)幼儿园符合免补条件的学生人数进行了核实,经过核实,今年可享受我市免费教育的学生总数为124144人,共下达15年义务教育免补资金4.47亿元;核实符合补助条件的的贫困幼儿家庭学生1468人,拨付补助资金110万元;及时分解下达中央直达资金25笔,累计金额11504万元;对23所中、小学改造项目进行了实地核实,共使用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资金、长效机制资金4026.5万元;对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项目进行了实地核实,择优向23所民办幼儿园发放补助资金500万元。(5)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2021年累计完成票据发放355万份,其中医疗票据327万份,一般缴款书8.8万份,公安交警系统零星收费票据4万份,非税收入收款票据1.6万份,社保专用票据7万份,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6.5万份,罚没票据500份,会费票据50份,捐赠票据150份,同时为方便票据领用,8月份起不再使用现金购票,通过微信扫码收款,将财政票据工本费纳入非税管理系统统一收缴管理。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及《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月份我所组织人员对对全市58家医疗单位近5年内收费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等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稽查指导(涉及收费票据约2100万份)。进一步加强了医疗票据收费管理,强化了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制了虚假医疗票据、规范了医疗收费行为、彻底杜绝了乡镇卫生院出药不出票的现象,得到了执收单位好评。(6)加强非税收入征收、返还监管,确保应收尽收。今年,我所在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神木市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确保“颗粒归仓”,受机构改革影响,部分单位的急需新增收费项目,我所积极协调陕西省财政厅先后为神木市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综合维护中心,神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挂接8项收费项目,确保涉改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70400万元,占全年预算142%,比上年同期增长50400万元,同比增长42%。为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体系,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坏境,2021年11月5日陕西省财政厅向全省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缴系统,初步构建起”互联网+非税收缴“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全流程电子化和无纸化,真正做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在助力优化营商坏境同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落到实处。为加强土地林业及罚没款返还监管工作,我所起草出台了罚没返还资金管理办法,截止11月底共计为企业退还征地补偿款5390.29215万元,为市场监管局等5家执收单位返还罚没款1814.8万元。(7)配合完成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查,确保粮食收储资金安全。10月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神木市委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查组进驻我局,办公室设在公财所,进行了为期45天的专项巡视,巡视期间,我所全员联动,抽调专业人员进驻粮食收储公司,在配合完成巡查组要求提交的各类资料的同时,在现场对粮食收储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及账簿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巡查组反馈,并要求粮食收储公司进行限期整改,通过这次集中巡查,使我所干部充分认识到,财政监管无小事,必须慎之又慎,为我所今后工作奠定了基础。(8)牵头落实全省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停车费收支规范。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全省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陕纪办〔2021〕35号)和榆政财税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由公财所牵头并联合神木市综合执法局、神木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等单位深入开展停车收费腐败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在走访调研周边城市停车收费管理基础上,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订了我市停车收费整改方案,下一步将对停车费统一纳入非税管理,从而实现停车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公益性企业是政府社会职能的重要承载者和人民生活的保障者,针对公益性企业的特性,加强对公益性企业的补助,以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顺利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激励作用,提升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中小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支持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是党中央一贯的方针政策。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帮助民营企业纾难解困。积极开展清欠工作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以此来稳定社会预期,为推动经济实现平稳开局发挥积极的作用。三、存在的问题今年来,我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具体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现行体制下,如何有效发挥企业财务管理作用;如何进一步促进企业财务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如何精准加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项目数据库建设及上报工作,实现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动态监管,新的财政体制,财政工作框架下,公财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向。四、改进措施2021年,我所将继续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心,强化措施,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力争使我所的工作有一个更大的提高。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全面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2、严格财政票据管理,继续规范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检查、销毁工作。3、加强教育资金的投入,确保教育免补资金落实到位。4、继续做好财政对公益性企业的专项补贴和行政单位供热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科学测算,合理安排财政补贴资金,同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搞好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的全面调查和监督工作。5、强化财政对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进一步健全财政支持中小企业产业项目库。6、宣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财税政策,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纳入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