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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1-27 15:46
单位名称 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促进各类人员实现就业。业务范围: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开展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桢州大街人力资源市场
法定代表人 刘伟波
开办资金 4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09万元 25.82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我单位在韩城市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对全体同志定岗定责,明确个人职责职能,严格工作分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每项工作零失误,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微笑服务,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各项举措,强化了全体同志的责任感,树立了窗口单位良好形象,中心于2021年4月被省妇联授予“陕西省巾帼文明岗”集体荣誉称号。(二)认真开展干部业务知识测试等活动,全年撰写各类工作信息共计70余篇,先后派出6人次参加省人才中心各类业务培训,同时,积极鼓励人才中心同志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真正做到政令畅通。(三)回韩报到毕业生共1375人,其中研究生39人,本科生762人,专科生574人,全部纳入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1278名应届生通过各种形式就业,其中进入机关、事业单位110人,国企151人,各类民营企业550人,灵活就业及创业372人(其中自主创业28人),升学70人,入伍25人,就业率达93%。出具档案转递单、调档函等各类相关证明319份,通过机要形式免费邮寄档案22份,接收转回档案921份,转出档案984份(医学定向生25份,入伍35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95份,考研135份,灵活就业394份)。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组织举办6次各类招聘活动,为450余名未就业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同时,使用公众平台发布的人事人才和就业创业政策、各类招考、招聘信息,宣传成效显著。目前,微信平台关注量已突破1万人,全年通过平台发布各类信息80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1300余个,真正实现了“小平台,大作用”。举办的招聘活动,也进一步促进了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实现就业。经济效益: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关注有自主创业意向的各类毕业生,积极为其宣传就业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并为其提供“申请—审查—上报”一条龙服务,目前,已为5名毕业生申请并办理了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贷款,提供贷款金额50万元,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成功带动了42名各类人员充分就业。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各项业务经办的网络化需进一步提升。2、就业见习政策宣传不够。(二)整改措施1、完善微信网络平台管理,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员提供更加完善、便利的服务。2、进一步规范见习制度,拓宽见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档案室管理,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做好档案室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二)组织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各类招聘会,建立完整的人才信息库,为企业用人提供更大的便利。(三)按照《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拓宽就业见习范围,加大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力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